天海防務(300008)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近日,公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天海防務所涉及的違法違規事實,證監會依法擬對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凡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間買入天海防務股票,并在2021年1月26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告知書顯示,經查明,天海防務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進展情況。
其中,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天海防務全資子公司金海運涉嫌與中山金馬、國匯泰州、武漢福特、山東華冶(上游供應商)及江蘇環宇(下游客戶)虛構游樂設施貿易業務,虛增金海運2017年營業收入6144.32萬元,虛增營業成本2197.89萬元,導致天海防務2017年報涉嫌虛增利潤總額3946.44萬元,占天海防務2017年報利潤總額21728.41萬元的18.16%。
此外,在2013年至2018年期間,對于公司存在船舶交付主體變更及交船日延長的情況,天海防務均未做到及時披露。
鑒于天海防務的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擬決定對天海防務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40萬元罰款;對相關7名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處5萬元至30萬元罰款。以上擬罰款共145萬元。
記者還注意到,12月16日,深交所對天海防務及相關當事人下發了通報批評處分。經查明,天海防務于2017年12月以現金收購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楠控制的大津重工,大津重工在被收購前與劉楠原控制的佳豪集團等五家關聯企業存在資金往來。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佳豪集團等五家關聯企業因交易形成對天海防務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4460.06萬元。其中佳豪集團占用金額為4385.80萬元。2019年,劉楠原控制的江蘇大津清潔能源裝備產業園有限公司非經營性占用天海防務資金223.20萬元。上述資金占用于2020年1月19日償還完畢。
天海防務的上述行為違反相關規定,公司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劉楠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且劉楠原控制的佳豪集團占用天海防務資金,其行為皆違反相關規定。故深交所對天海防務及相關當事人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劉鵬律師提示,目前天海防務收到的是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待正式的行政處罰下達,法院也將開始受理投資者對天海防務的訴訟索賠。提起訴訟索賠不會影響投資者現有賬戶的一切正常交易。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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