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華能源(601101)15日披露了關于投資者訴訟事項的公告。2021年11月27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的60名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起訴材料,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575.24萬元,公司正在進行應訴準備。
公告顯示,原告訴稱,因昊華能源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投資損失,且原告購買股票的時間在虛假陳述實施日以后、揭露日之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判令被告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和承擔案件訴訟費用。
截至2021年12月15日,昊華能源已累計收到333名原告起訴公司的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5219.01萬元。
此前,昊華能源于今年11月10日晚間發布公告,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因公司2015年收購京東方能源股權事項存在虛增資產的情況,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證監會行政處罰。
經查明,2015年,昊華能源收購鄂爾多斯市京東方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東方能源”)30%股權,取得京東方能源控制權,將其納入公司合并報表。
2015年2月10日,昊華能源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關于收購北京工業發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爾多斯市京東方能源投資有限公司30%股權的議案》。昊華能源董事長耿養謀在此次會上告知與會董事,此次收購,將京東方能源實際持有的4.5億噸煤炭資源調整為9.6億噸煤炭資源。與會董事基于此通過了上述議案。
此后,昊華能源將京東方能源實際持有的4.5億噸煤炭資源量按照9.6億噸煤炭資源量進行了賬務處理,導致公司2015年-2018年四年年報虛假記載,虛增資產約28.25億元,虛增金額分別占當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4.26%、13.96%、13.77%和13.58%。2019年12月27日,昊華能源公告2015年收購京東方能源股權事項存在虛增資產。
鑒于證監會處罰已下達,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間買入昊華能源,并在2019年12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證券訴訟的一般流程,基本都是證監會行政處罰下達后,法院才受理投資者的索賠訴訟。而北京金融法院在今年4月就已經受理了昊華能源投資者的索賠訴訟。
業績方面,昊華能源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55.80億元,同比增長80.1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2.87億元,同比增長1146%。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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