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獐子島(002069)發(fā)布了關于投資者訴訟事項進展的公告。據公告顯示,截至披露日,大連中院開庭審理了164起投資者訴訟案件,涉訴金額約為6439.11萬元,已收到126起案件一審判決。法院一審判決投資者勝訴,酌情判決公司賠償投資者30%的損失。
2020年6月23日,獐子島因信息披露違法等被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證監(jiān)會依法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
證監(jiān)會表示,獐子島在2014年、2015年已連續(xù)兩年虧損的情況下,客觀上利用海底庫存及采捕情況難發(fā)現、難調查、難核實的特點,不以實際采捕海域為依據進行成本結轉,導致財務報告嚴重失真,2016年通過少記錄成本、營業(yè)外支出的方法將利潤由虧損披露為盈利,2017年將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銷海域或減值海域,夸大虧損幅度。此外,公司還涉及《年終盤點報告》和《核銷公告》披露不真實、秋測披露不真實、不及時披露業(yè)績變化情況等多項違法事實。
由此,投資者對獐子島的索賠訴訟拉開帷幕。截至目前,公司共計共收到482起案件起訴材料,涉訴金額合計約10801.07萬元。大連中院共開庭審理164起案件,金額合計6439.11萬元。其中,已判決126起案件,涉訴金額合計5161.42萬元;未判決38起案件,索賠金額合計1277.69萬元;原告主動申請撤訴53起案件,涉訴金額合計738.59萬元;簽署和解協議共244起案件,涉訴金額合計3228.99萬元;尚未開庭、撤訴或達成和解共21起案件,涉訴金額合計約為394.38萬元。
據公告顯示,獐子島已于2020年年度報告和2021年前三季度報告中分別確認預計負債及營業(yè)外支出600萬元、2040萬元,公司已將上述涉訴金額預計可能的影響進行了合理估計并會計處理,本次一審判決案件對公司本期利潤不構成重大影響。
獐子島于10月30日披露三季報,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yè)總收入15.7億元,同比增長6.8%;歸母凈利潤虧損3000.1萬元,上年同期為2351.6萬元,未能維持盈利狀態(tài)。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醒投資者,獐子島經營狀況不佳,且該案件訴訟時效已過半,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仍可以索賠,切勿錯過訴訟時機。根據法院判決及相關司法解釋,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2月9日期間買入獐子島股票,并在2018年2月10日后賣出或繼續(xù)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該案件訴訟時效將于2023年6月15日屆滿。
記者 李彥
掃碼報名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