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億元債務逾期未披露,中潤資源(000506)及相關當事人于近期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至此,公司因信披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事算是告一段落,待正式處罰下達后,公司還將面臨大批受損投資者的訴訟索賠案件。
中潤資源于2020年4月15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證監會用一年半時間查明:2016年5月,中潤資源分別向崔煒、疏小倩、劉家慶、國金聚富、鼎亮匯通、上海翊芃借款,合計40000萬元。截至2016年7月11日,上述借款中有27500萬元借款本金到期未清償,中潤資源在借款到期前未能取得相關債權人同意債務展期的書面文件,已構成違約,且上述借款本金金額占2015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19.16%。
至2017年6月30日,崔煒、劉家慶、國金聚富同意的展期屆滿,鼎亮匯通的借款也已到期,但中潤資源仍未能償還這4個債權人合計30000萬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未在該日前取得債權人同意再次展期的書面文件,再度發生債務到期未能清償事項。這30000萬元借款本金占2016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20.32%。
根據相關規定,中潤資源應及時披露上述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但中潤資源未對上述事項及時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4月27日才在《2017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因違反了“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規定披露信息”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中潤資源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李明吉等3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3萬元不等的罰款。
鑒于擬處罰通知已經下達,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認為,凡在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間買入中潤資源,并在2018年4月26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6666)報名,參與索賠。
目前,中潤資源這筆借款尚未還清。崔煒多次起訴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歸還借款本金2.2億元及相應的利息。由于崔煒出借款項涉及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作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崔煒對涉案款項不享有合法的民事權利,其無權對該款項提出主張。但因法院具有追索權,公司在2020年底對上述借款計提利息和違約金,直接導致公司當期凈利巨虧4.93億元。
根據公司與法院確認的還款方案,公司擬分別于2021年償還借款1800萬元,2022年償還借款4500萬元,2023年9月30日前償還借款8700萬元,前期計提的利息及違約金將按照償還借款的具體金額逐步沖回。預計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將分別增加利潤1738.03萬元、4345.07萬元及7434.90萬元。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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