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索菱(002766.SZ)披露重整計劃草案,根據計劃,索菱股份重整如獲實施:
一、索菱股份的企業法人性質及市場主體資格不變,仍是一家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索菱股份現有總股本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10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共計轉增4.22億股。轉增后,索菱股份總股本將增至8.44億股(最終轉增的準確股票數量以中國結算實際登記確認的數量為準)。前述轉增股票不向原股東進行分配,其中1.8億股用于引入投資人,并由投資人提供資金有條件受讓,相應資金根據重整計劃的規定用于支付重整費用、清償各類債務、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其余2.42億股用于直接抵償索菱股份和廣東索菱的債務。
三、有財產擔保債權在抵質押財產評估價值范圍內以貨幣形式優先受償,未能優先受償的部分按照普通債權調整和受償;以索菱股份的應收賬款提供質押擔保的債權就相關應收賬款的清收收入優先受償,未能優先受償的部分按照普通債權調整和受償。
四、職工債權以貨幣形式全額受償。
五、每家普通債權人普通債權數額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部分以貨幣形式全額受償;超過20萬元的部分,每100元受償轉增股票8.5股。參照財務顧問的分析,抵債股票抵債價格為11.76元/股,該部分債權獲得全額受償。
六、索菱股份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對索菱股份的債權劣后受償,不通過索菱股份的重整取得償債貨幣或者股票。
七、廣東索菱與索菱股份同步進行重整。廣東索菱清償債務所需要的貨幣和股票由索菱股份以投資人支付的投資款和轉增股票提供。廣東索菱的債權人通過廣東索菱的重整程序獲得與索菱股份債權人同等水平的受償。索菱股份和廣東索菱共同的債權人有權選擇按照索菱股份或者廣東索菱的重整計劃受償。
于2021年12月27日,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批準《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并終止公司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