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12月29日消息,澤達易盛(688555)去年與鑫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鑫沅資產)簽署資產管理合同,委托理財規模合計金額 50 億元。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該公司擁有的貨幣現金僅為2.47億元。
對此,上交所發出問詢函要求澤達易盛披露簽署人員、主要條款、違約責任約定等。具體問詢如下:
1、你公司及子公司與鑫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署 50 億元委托理財合同的具體時間、簽署人員、主要條款、違約責任約定、鑫通 1 號及鑫福 3 號合同的各自金額,以及上述交易履行的信息披露情況。
2、你公司稱 2020 年 4 月 7 日召開的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擬使用單筆不超過人民幣 3 億元進行投資理財,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上述額度內行使決策權。此次資產管理規模 50 億元遠超 2020 年 4 月 7 日股東大會授予董事會 3 億元的投資理財額度,請你公司說明上述合同的簽署是否按要求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予以審議,如未召開,請說明所履行的決策程序及決策人情況。
3、你公司稱合同金額 50 億元為托管人資產管理合同模板金額,非公司實際投資金額,經與對方協商約定最終以公司實際繳付金額為準。請你公司說明上述表述的依據、出處。
4、你公司稱近日與管理人鑫沅資產、托管人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將鑫通 1 號委托財產總規模調低至 8,000 萬元,鑫福 3 號委托財產總規模調低至 4,000 萬元,后續至產品到期日,上述產品投資規模金額合計為 1.2 億元。請你公司補充披露上述協商是否簽署了補充合同、前述 50 億元資管合同違約責任的安排以及本次補充合同的主要條款情況(若簽署)。
5、請你公司自查并披露自上市以來的對外投資、委托理財,以及所履行的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況,并說明是否存在未按規定決策及披露的情況。
6、請你公司持續督導機構、律師與獨立董事勤勉盡責,認真核查本次交易的發生及變化情況,公司公告內容是否存在事實依據,公司對相關事項可能承擔的違約責任或風險,就上述事項發表明確意見,并予以風險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