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22年,*ST猛獅開年已斬獲4天3板。去年末剛經歷重組失敗、重整未被法院受理,退市風險已然懸頂的*ST猛獅發生了什么?1月6日晚間,公司一紙債權豁免公告,才揭開了其保殼進程上的好消息:2021年末獲12家債權人豁免34.04億元債務。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注意到,此次豁免的債權人中有較多國企,并且有債權人2019年時也曾通過債務豁免等方式紓困*ST猛獅保殼。
與此同時,該豁免舉動招致監管層關注,深交所1月6日向*ST猛獅下發關注函,內容直指債務豁免相關事項的真實性、準確性,程序的合法合規性,以及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對相關債權人的抽屜協議或其他交易安排,相關人員是否涉嫌內幕交易等。
12家債權人合計豁免34億元債務
1月6日晚間,*ST猛獅發布關于收到《豁免債務通知書》《債權豁免函》的公告。
公告顯示,*ST猛獅及子公司已收到的債權人于2021年12月31日(含當日)之前出具的債權豁免函或通知涉及的債權金額為40.3億元,共計豁免債權金額為34.04億元。
此次涉及豁免債務的債權人有12位。其中最大債權人為華融(福建自貿試驗區)投資有限公司(“華融投資”),截至2021年11月30日,華融投資對*ST猛獅的債權總額為10.29億元,此次豁免債權金額為8.53億元。
其次是關聯方杭州憑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憑德投資”),該債權人對*ST猛獅及其子公司豁免8.33億元的全部債務。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底時,*ST猛獅就曾通過與紓困方簽署多份《戰略合作協議》、改簽注冊地,債務重組等一系列動作保殼,而當時幫助公司解困的就有上述憑德投資。彼時憑德投資作為債務重組合作方,協助*ST猛獅以不超過12億元資金進行債務重組,其將自公司的債權人受讓債權,而后豁免公司部分債務。
并且,2019年11月,憑德投資在二級市場上買入*ST猛獅股票,并稱該舉是為了成為公司的戰略股東,增持本身也是憑德投資及憑德投資股東方為*ST猛獅紓困解難的實際行動之一。
*ST猛獅自2018年下半年開始陷入債務危機,陸續發生較大金額的金融機構借款及融資租賃款逾期,公司部分銀行賬戶、資產被司法凍結,流動資金極為短缺,各業務板塊運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迄今,該公司仍負債高企,面臨較多訴訟,存在嚴重的債務危機。
近一段時間,*ST猛獅保殼路上“利空”消息不斷。此前2021年11月23日,*ST猛獅宣布歷時三年的重組終止。隨后,12月3日,*ST猛獅又披露因尚未取得證監會出具的關于公司重整的無異議函,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請,同時終結預重整。盡管*ST猛獅表示,將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以繼續推進重整事宜,但不予受理的裁定也意味著公司退市風險進一步加劇。
結合觸發退市的條件,*ST猛獅截至2020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值,根據交易所相關規定,如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凈資產仍為負值,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截而至2021年三季度末,*ST猛獅的凈資產為-26.45億元。
基于此,最新*ST猛獅及子公司債權人獲得34億元債權豁免,無疑將對公司實現凈資產轉為正值具有積極意義。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債務豁免預計將增加公司營業外收入和資本公積。
不過,*ST猛獅也表示,本次債務豁免金額能否確認為2021年度的收益及資本公積存在不確定性,對公司2021年度經營業績的影響及會計處理方法將以年審會計師事務所最終年度審計結果為準。
是否暗藏“抽屜協議”
年末突擊交易,一直是上市公司監管中的重點問題。此次*ST猛獅在保殼關頭獲大額債務豁免,不免受到監管層的重點關注。深交所1月6日即向*ST猛獅下發關注函。
由于*ST猛獅未與相關方簽訂協議的前提下,上述債權人單方面出具《豁免函》對公司全部或部分債務進行豁免。因此,深交所請公司對照《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和《公司章程》相關條款,說明其未履行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的合規性。并請律師對涉及債權人身份真實性、債務豁免金額的準確性、債務豁免事項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規性、《豁免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事項發表明確意見。
交易所對《豁免函》的簽署日期也提出疑問。深交所指出,根據公司報備的《公證書》,2021年12月31日委托代理人陳建存保存11份《豁免函》原件。請結合參與債務豁免事項的12家債權人的名稱、《豁免函》簽訂時間、主要條款、公司取得《豁免函》的時間、委托代理人與公司的關系和委托證明等,說明《豁免函》簽署日期的真實性,是否真實于2021年12月31日簽訂,是否實際于2022年1月簽訂。除了上述債務豁免事項外,是否還同時存在其他公證事項。
值得關注的一個細節是,12家債權人之一的福能租賃(832743)1月4日曾披露了一份董事會決議公告,該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參與猛獅科技債務重組化解退市風險及參與重整財務投資方案的議案》。對此,深交所要求,結合深圳中院不予受理公司破產重整申請及上述公告情況,請*ST猛獅向12家債權人核實后說明對部分債務豁免事項是否均不附帶條件和義務,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對相關債權人的“抽屜協議”或其他交易安排;請公司說明上述參與重整財務投資方案的具體內容,所有此次參與債務豁免的12家債權人是否均同時簽署了相關協議,債權人參與重整投資方案與本次債務豁免是否即構成附條件和義務。
回看*ST猛獅的債權豁免公告,公司對豁免事項的主要內容的介紹較為簡短、籠統。
其中,憑德投資等10家債權人分別出具的《債權豁免函》的主要內容為:債權人同意按照基準日(2021年11月30日)豁免債權人對*ST猛獅及其子公司享有的部分/全部的債權(優先豁免利息、罰息及違約金部分)。同時,債權人對基準日后剩余部分債權在2021年內不再計算任何形式的利息、罰息及違約金。
此10家債權人確認,上述債權豁免不附帶任何條件和義務且不可撤銷、不可撤回、不可變更。《債權豁免函》出具之日起,債權人不再就上述豁免債權向*ST猛獅及其子公司主張任何權利,后者亦不再對豁免債權部分承擔任何義務。
而華融投資等2家債權人則分別出具《豁免債務通知書》,該內容*ST猛獅僅用一句話表述:“債權人豁免對公司所享有的部分債權,上述債權豁免后不可撤銷、不可撤回、不可變更。”記者注意到,該表述并未提及債務豁免事項是否附帶其他條件。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ST猛獅說明上述12家債權人是否存在債權轉移的情形,如是,請說明債權轉移的具體情況;是否為相關債權人確認同意轉移債權并代為行使債權人權力,是否為債權所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否在未取得相關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相關債權進行豁免;請將相關債務金額與公司前期披露的相關債務數據進行核對。
最后,深交所進一步問詢,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相關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是否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存在涉嫌內幕交易的情形。
二級市場上,今日(1月7日)早盤,*ST猛獅一字漲停。*ST猛獅系1月6日晚間公告債務豁免的消息,而2022年開年以來的4個交易日中,*ST猛獅已收獲3個漲停,現價4.36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