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間,*ST邦訊(300312)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實控人張慶文、戴芙蓉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ST邦訊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具體來看,2017年至2018年,*ST邦訊及其控股子公司點翼科技、匯金訊通、海納通,關聯企業中富匯,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事項。
2019年1月,楊某英向上海市一中院起訴,要求*ST邦訊及其子公司匯金訊通、點翼科技、海納通對其借款9000萬元本金及利息承擔擔保責任。2019年4月1日,上海市一中院對*ST邦訊及匯金訊通、點翼科技、海納通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2019年5月30日公告送達期滿。該訴訟案涉金額約占*ST邦訊2018年末經審計凈資產2.26億元的39.82%,對公司具有重大影響。遲至2020年4月23日,*ST邦訊披露該擔保相關訴訟事項。
2019年7月17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ST邦訊歸還天府銀行借款本金9999.34萬元并支付相應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律師費等,張慶文、戴芙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該訴訟案涉本金金額約占*ST邦訊2018年末經審計凈資產2.26億元的44.25%,對公司具有重大影響。遲至2020年10月19日,*ST邦訊披露該借貸相關訴訟事項。
北京證監局指出,張慶文、戴芙蓉作為*ST邦訊實控人,決策上述相關對外擔保事項,并且在知悉發生上述相關對外擔保、重大訴訟事項時,向*ST邦訊隱瞞、不告知相關事實,導致*ST邦訊在相關定期報告中遺漏披露案涉重大事項。
對此,北京證監局決定,對*ST邦訊給予警告,并處以130萬元罰款;對張慶文、戴芙蓉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80萬元、260萬元罰款。
處罰決定的落地也開啟了投資者索賠訴訟窗口。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ST邦訊暫定為兩個索賠時間段:(1)在2017年6月11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間買入*ST邦訊,并在2020年4月22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2)在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6月16日期間買入*ST邦訊,并在2020年6月16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索賠。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由于*ST邦訊資金緊張,招投標業務受到較大影響,業務運營較為緩慢。此外,公司還面臨應收賬款催收工作推進困難、存在較多訴訟仲裁、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戰略投資者引進工作尚未取得明確進展等問題。
截至今年1月7日,*ST邦訊及子公司共計87個銀行賬戶,其中52個銀行賬號被凍結,凍結賬戶余額合計377.05萬元。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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