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T華鈺(601020)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天后,西藏證監局正式向ST華鈺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至此,ST華鈺及控股股東道衡投資涉信披違法違規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道衡投資、ST華鈺涉嫌主要違法事實包括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道衡投資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賣情況。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時任ST華鈺實控人、董事長劉建軍之妹劉桂英為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劉桂英直接控制的西藏開恒、西藏誠康為上市公司關聯法人。道衡投資、劉建軍未按規定及時向上市公司董事會報送西藏開恒、西藏誠康關聯人名單及關聯關系的說明。
2017年至2018年期間,西藏開恒、西藏誠康與ST華鈺及其全資子公司華鈺融信存在關聯交易。ST華鈺未按規定披露上述事項,導致ST華鈺2017年半年報、年報,2018年半年報、年報均存在重大遺漏。
2020年6月至9月期間,道衡投資持有的ST華鈺5768.30萬股流通股被上海市二中院裁定查封、拍賣、變賣,并分3次在司法拍賣網絡平臺司法拍賣。ST華鈺多次向道衡投資發送詢問函,詢問內容包含司法拍賣事項,道衡投資遲至2020年12月30日才報送《關于股份被司法拍賣的告知函》。
2021年2月,道衡投資持有的ST華鈺5.4%即3000萬股股份被北京市三中院分3筆在法院司法拍賣網絡平臺發布拍賣公告進行公開拍賣。對上述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ST華鈺未按規定立即履行信披義務,道衡投資未主動告知上市公司董事會,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披義務。
鑒于上述違法事實,西藏證監局決定對道衡投資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對ST華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80萬元罰款;對劉建軍、劉桂英等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至140萬元不等的罰款。此次罰款總額為710萬元。
鑒于證監會對ST華鈺的正式處罰已下達,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ST華鈺訴訟維權索賠區間為,于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間買入該股票,并在2021年9月17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訴訟。律師將及時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此外,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對ST華鈺2020年財報出具了否定意見的《2020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其認為ST華鈺在2019年度、2020年度存在未能及時識別關聯關系并履行審議程序及披露義務述的情況,從而導致華鈺礦業的關聯交易授權與批準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公司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華鈺礦業”變更為“ST華鈺”。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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