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南化(600301.SH)發布公告,該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ST南化業績預告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上證公函【2022】0065號)(以下簡稱“《監管工作函》”),根據相關規定,現將《監管工作函》的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26日,公司發布年度業績預盈公告稱,2021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7億至4億元,扣除后為6000萬到9000萬元,扣非前后凈利潤分別為3500萬到5000萬元和1200萬元到1800萬元。鑒于上述情況對投資者影響重大,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等有關規定,對你公司提出如下監管要求。
一、公司應當嚴格遵守會計準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業務辦理》第七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的有關要求,在與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充分溝通的基礎上,依法依規對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予以扣除。你公司認定的營業收入扣除及扣非前后凈利潤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存在不確定性,我部將在公司2021年年報披露后,及時對年報進行事后審核,并視情況采取問詢、提請啟動現場檢查等監管措施。如公司相關營業收入依規應予扣除,或者扣非前后凈利潤披露不準確,相關指標可能觸及財務類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請公司充分提示相關退市風險。
二、年審會計師應當嚴格遵守審計準則等有關規則要求,保持合理的職業懷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針對性的審計計劃及程序,詳細記錄相關事項,嚴格履行質量控制復核制度,發表恰當的審計結論,并對公司非經常性損益等情況審慎發表專項意見。
三、公司應高度重視公司2021年年報編制和披露工作,做好年度報告及相關信息披露工作,積極配合審計機構完成審計報告,按期對外披露年報,并確保年報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