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兩會報道組
延續去年兩會提案中對知識產權的關注,全國政協委員、高德紅外董事長黃立今年再次有針對性的提出加大商業秘密的刑事保護。黃立認為當前存在立案難、取證難、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并提出對商業秘密侵犯情況進行調查走訪、明晰相關立案標準等切實建議。
黃立
身為專注紅外熱成像技術的高德紅外創始人,黃立一向看重知識產權對創新型企業和社會生產力的重要意義。黃立認為,近年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知識產權法規制度體系和保護體系不斷健全、保護力度不斷加強。但同時,我國商業秘密保護還相對薄弱。
黃立表示,經全國多地調研了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感受到商業秘密侵犯防不勝防,而很多時候都是投訴無門,只能“吃啞巴虧”,“這種現象會嚴重損害企業創新的熱情,會極大的損害企業投入自主研發的信心和決心,進而嚴重影響我國的高科技企業發展壯大和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
對于造成當前商業秘密保護困境的原因,黃立在提案中分析稱,首先在于立案難,商業秘密案件的立案缺乏明晰立案標準,公安機關對立案要求過于苛刻,片面加重了企業的舉證責任。其次在于取證難,一方面,商業秘密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另一方面,企業沒有偵查取證的權力也缺乏對應的能力,再加上公安機關嚴苛的立案要求,進一步導致了取證難。
此外,地方保護主義也在掣肘。黃立表示,當地的政府部門基于GDP及就業等考慮對于權利人的訴求視而不見,甚至干擾阻礙司法工作的進行。商業秘密刑事案件辦理也存在困難,辦案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對公安機關的工作考核而言是非常“不經濟”的。
基于這些商業秘密保護中的困境,黃立建議:
一,由公安部聯合國資委、工商聯選取30個城市,共1000家左右高科技企業進行調查,走訪,統計、分析企業商業秘密被侵犯的數量、刑事報案受理、立案及查處情況,了解商業秘密被侵犯的真實情況;
二,由最高檢、公安部牽頭制定明晰的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提出具體措施改善立案難的問題,并開展專項行動,對商業秘密侵權案件進行受理立案;
三,公安機關應按照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立案標準,能立則立,該查盡查,杜絕有案不立的司法亂象,并建立健全相應的整頓、問責制度;
四,公安部舉報中心企業訴求平臺欄目下設立知識產權保護綠色通道或熱線,企業對基層不受理的案件可以直接通過平臺反映,由相關部門組織社會律師事務所進行調研、走訪,提供專業意見,在其提供專業意見后,再通過平臺反饋舉報人,或督促基層立案查處;
五,公安機關立案后,應按公安機關辦案流程遵循法律規定采取相應的刑事偵查措施進行取證,不能將取證責任轉移至企業,要求企業提供明顯超出其能力范圍或企業不合理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