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天山(300313)發布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告。
據ST天山披露的2021年業績預告顯示,經公司財務部門測算(未經審計),預計公司2021年度歸母凈利潤虧損約為3000萬元至4000萬元,營業收入約為10700萬元至120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報告期內,ST天山青年母牛業務關聯交易金額為2328萬元,公司認為具有商業實質、定價公允,不屬于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13號——營業收入扣除相關事項》規定的扣除事項。因疫情原因,審計師未執行完全部審計程序,因此未對此項關聯交易最終確認,基于謹慎性原則,公司業績預告按扣除列示,扣除此項后,公司營業收入約為8200萬元至11700萬元,最終以經審計數據為準。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ST天山正式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后,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公司股票將可能在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即股票簡稱前冠以“*ST”。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目前鑒于ST天山投資價值有待重新評估,此前權益受損的投資者應及時主張索賠,挽回自己的損失。
2021年4月8日,ST天山到證監會新疆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天山生物、大象廣告重大資產重組有關情況及違法事實包括:一、在重大資產重組階段,大象廣告刻意隱瞞與關聯方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1.09億元、為關聯方提供擔保6100萬元,致使天山生物披露的《重組報告書》、《實施情況報告書》中存在重大遺漏,并最終導致天山生物未在定期報告中及時披露上述信息。二、在天山生物將大象廣告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后,大象廣告刻意隱瞞與關聯方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2.81億元、為關聯方提供擔保350萬元以及重大訴訟2.089億元,導致天山生物未能及時、準確、完整披露上述信息。
根據處罰決定,劉鵬律師認為,凡是在2017年8月15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間買入ST天山股票的投資者,并在2019年1月25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目前該案仍在索賠時效中,律師建議投資者盡早向公司索賠。
記者從劉鵬律師處了解到,部分投資者訴ST天山證券虛假陳述一案已于近日進入開庭審理階段,該案件判決賠付金額比例值得關注。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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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投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