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18日訊 今日,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遼寧振興銀行因違反金融營銷宣傳、金融消費爭議解決等相關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相關規定;違反貨幣鑒別及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規定;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被警告并處罰款198.5萬元。時任該行副行長王傳正、時任該行首席財務官葉逢海對該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均被罰款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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