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晚間,上交所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近期,宋都股份(600077)在連續3次異動公告中稱,不存在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未發現其他可能對公司股票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項。公司也未在兩次風險提示公告中提示股東可能的減持情況。但就在第3次異動公告披露當日,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大額減持所持公司股份。就公司上述異動及風險提示公告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完整的情況,上交所已向公司及有關責任人發出紀律處分意向書。
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來,3月13日晚間,宋都股份披露簽訂合作協議暨對外提供財務資助公告稱,擬墊資16億元參與西藏珠峰位于阿根廷的鹽湖提鋰項目。上述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3.93%。公司三名獨立董事均投出棄權票。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留意到,上述公告披露后,3月14日-3月22日,沾上“鹽湖提鋰”熱點的宋都股份股價連續漲停。但3月22日,公司披露稱2018年員工持股計劃已于當日出售3242.92萬股,剩余股份數約60萬股。此舉引得市場一片嘩然。
至3月28日,公司再次披露稱,公司現任董監高俞建午等7人自愿放棄2018年員工持股計劃實際出資份額對應全部收益2720萬元,將收益無償無條件贈與公司,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將款項劃轉至公司,用于補充營運資金,支持業務發展。
對此,有業內人士向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指出,公司披露減持情況后,受到市場和投資者廣泛質疑。本次董監高捐贈收益的目的或為減少市場負面輿論。但事后捐贈收益的行為無法改變前期信息披露違規事實。
針對前述的違規行為,4月1日,浙江證監局亦向公司開出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決定書指出:根據公司3月27日公告,公司2018年員工持股計劃委員會于2022年3月8日決定出售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但3月13日,上交所問詢函要求公司自查相關方的后續減持安排并于5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于3月18日發布延期回復公告,直至3月27日發布部分回復公告。在3月14日至22日,公司股票連續7個交易日漲停,在股票交易異動期間,公司多次發布異常波動公告和風險提示公告,但均未提示員工持股計劃減持安排。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時和重大遺漏的違規情形。
決定書顯示,公司及相關人員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總裁俞建午、董秘鄭羲亮對上述違規行為應承擔主要責任。
“按照相關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誠信檔案。你們應當在收到本決定書后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浙江證監局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3月23日,上交所當晚也曾向公司發出監管工作函,要求其結合員工持股計劃減持情況,自查并說明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予以回復。
監管問責方面,目前上交所就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完整等違規行為,已向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員發出紀律處分意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