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9月20日訊(記者 林堅)不知是傳聞太強大,還是股價太脆弱,近期屢屢見上市公司被傳聞擊中而大跌。一個月前的長春高新,昨天的醫美股,今天的三安光電,莫不如此。
事情顯然未完,財聯社記者注意到,9月19日晚間,上海文飛永律師事務所發布索賠征集方案,將公開征集符合條件的長春高新投資者向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人進行索賠。
據了解,此次針對索賠的對象為發布上述市場消息的源頭——微信公眾號“華招醫藥網”(江蘇華招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及傳播該信息的微信公眾號“藥聞康策”。有受訪律師對記者表示,如果本次能夠征集到投資者并順利立案,將成為A股首個因虛假信息遭受損失而索賠的“集體”訴訟。
(資料圖)
以8月18日收盤價計算,截至9月20日,長春高新股價已跌去26%,市值蒸發約250億,背后是受傷的是機構投資者和一眾股民。
財聯社記者從上海文飛永律師事務所最新了解到,上述索賠事項還在征集投資者階段,兩家自媒體也并未聯系律所。目前,微信相關維權群人數已達300人,且數量仍在增加。長春高新半年報顯示,截至今年二季度結束,該公司在冊股東總計135873戶。
針對律所此次發起的索賠征集,長春高新董秘辦公室相關人士稱,公司已關注到此索賠事項,但相關事實還需依靠監管機構查證,“公司不會進行公開回應。”
無獨有偶,9月20日,被虛假信息重傷的上市公司又添三安光電。有用戶在網絡平臺發帖稱,該公司有相關人士中午在辦公室被帶走。不過也三安光電隨后澄清。公司董事長也親自在朋友圈釋放利好消息安撫人心。
雖然采取一系列舉動,假消息對三安光電股價的沖擊已既成事實,當日公司收跌7.05%,并長時間在社交平臺熱搜榜上。
記者注意到,無論是長春高新還是三安光電,上市公司被謠言重傷的亂象多次上演。就在近日,市場有傳言稱,監管部門將整頓渠道醫美,內容包括檢查醫院財務問題,醫美機構名錄等,該消息雖未被證實,但直接影響醫美板塊暴跌,多家賽道公司股價重挫。
此外,港股企業復新國際近期也因一則被“監管部門要求摸底復星”的謠言深陷輿論泥沼。
自媒體發布虛假信息致使長春高新股價閃崩
因自媒體發布虛假信息,導致長春高新股價一路下跌的事件可追溯到今年8月17日。
上海文飛永律師事務所稱,8月17日,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對外發布《浙江省公立醫療機構第三批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文件》(征求意見稿)。
當日,微信公眾號“華招醫藥網”發布文章稱,浙江第三批藥品帶量采購品種目錄并未對外公布,但據業內傳出消息,第三批將分化藥和生物藥兩組展開并附圖,其中生物藥包含人干擾素a1b(重組人干擾素a1b)。此后,微信公眾號“藥聞康策”轉發“華招醫藥網”上述文章。到了次日的8月18日上午11∶23分,雪球網用戶“股壇一手哥”將“藥聞康策”所轉發文章的截圖發布在雪球論壇,使該消息快速發酵。
隨著上述消息的發布以及傳播,長春高新股價于8月18日跳空1.78元低開并持續低迷,13時40分開始拋盤大量增加,14時加速跳水,14時27 分封死跌停,最終以202.10元的跌停價收盤,全天成交24.27億元,當日市值蒸發超90億元。
緣何上述虛假信息會與長春高新關聯起來?據記者了解,長春高新子公司金賽藥業是國內第一家重組人生長激素生產企業,該公司在2021年的營業收入占長春高新總營收的76.28%,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占總凈利的98.06%。
可以看到,長春高新的主要收入和利潤均來源于子公司金賽藥業,來自主要產品重組人生長激素。而據自媒體發布的虛假信息,長春高新主要盈利產品重組人生長激素就在集采名單內,而市場認為,一旦納入集采,長春高新業績將會發生大幅縮水。
不過,上述自媒體發布并傳播的消息后被證實為假消息。依據浙江省8月23日發布的集采品種目錄顯示,相關生長激素產品并不在內。記者注意到,“華招醫藥網”“藥聞康策”早已刪去了涉及虛假信息的相關公眾號文章。
并非所有股東都能索賠,律所提示五大風險
有醫藥人士受訪時表示,長春高新長期被集采風波所籠罩,此前廣東省集采生長激素,長春高新股價已出現大跌,而此次自媒體發布的虛假信息又點燃了積累的輿論壓力。而記者注意到,長春高新股價閃崩跌停后,有媒體跟進報道稱,疑似有人在背后故意傳播假政策來配合股價做空,這也成為此次索賠的一個關鍵背景。
不難發現,從自媒體發布并傳播消息,到如今股東發起索賠,僅過了一個月多的時間。征集方案顯示,依據《證券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上海文飛永律師事務所認為,“華招醫藥網”“藥聞康策”等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導致8月18日長春高新股票價格放量大跌的嚴重后果,擾亂了證券市場,給投資者造成了嚴重損失,應當依法向遭受損失的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對于此次索賠,并非所有持倉股東都符合條件。
據了解,符合索賠條件的股東為在2022年8月18日之前持有或者當日購入長春高新股票并持有至2022年8月22日之后的投資者,或者在2022年8月18日之前持有或者當日購入長春高新股票并于2022年8月19日或8月22日賣出的投資者。征集時間從發布日到2022年10月31日截止。
針對目前索賠征集,有受訪的律師人士還稱,有三大關鍵核心需要留意,一是符合索賠條件的股東求證較難;二是自媒體發布虛假信息,到上市公司股價異動之間的因果關系需要進一步厘清、求證;三是被告的兩家自媒體是否具有相應的償款能力。
可以看到,上海文飛永律師事務所在索賠征集計劃內也揭示了五大風險。具體內容如下:
本次系資本市場投資者因虛假信息遭受損失而對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人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索賠,尚未有相關的訴訟案例;
如投資者所受損失與“華招醫藥網”、“藥聞康策”等編造、傳播虛假信息不被法院認定具有因果關系,可能導致敗訴;
如“華招醫藥網”、“藥聞康策”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網頁證據不被法院認定具有真實性,可能導致敗訴∶
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被告敗訴后可能不具有足夠的賠償能力,將導致投資者無法獲得相應的判賠金額;
其他可能導致投資者敗訴或者索賠不成功的風險。
記者注意到,從自媒體發布虛假信息到長春高新股價發生異動的過程中,名為“股壇一手哥”的雪球用戶在網絡平臺的截圖傳播為該則虛假信息的擴散推波助瀾,那么,該名用戶是否也要被追責?
對此,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表示,“發布、傳播虛假證券信息,都可能面臨證監會的監管,嚴重了可能會被證監會處罰,甚至更嚴重了還可能涉嫌犯罪。”
不過,據知情人士透露,上述雪球用戶應該是普通股民,不清楚消息的虛假性,二次傳播時不具有傳播虛假信息的故意,所以本次索賠不會針對該用戶。
打擊虛假信息、網絡謠言專項行動正在進行
記者注意到,據《證券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十萬元的,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而違反《證券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的,責令改正,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此外,傳播媒介及其從事證券市場信息報道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從事與其工作職責發生利益沖突的證券買賣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謠言接連重傷上市公司,損害投資者權益,謠言何時休?據了解,為深入清理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9月2日,中央網信辦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啟動了為期3個月的“清朗·打擊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專項行動。明確對首發惡劣謠言、多次傳播謠言、利用謠言進行惡意營銷炒作的賬號主體納入黑名單管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全網禁止注冊新賬號。
據了解,該專項行動將全面深入清理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著力解決舊謠言反復傳播、新謠言層出不窮的問題。健全完善監測、發現、辟謠、處置全流程工作規范,壓緊壓實網站平臺主體責任,打通謠言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加大造謠傳謠行為懲治力度,查處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震懾,最大限度擠壓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生存空間,營造清朗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