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持股計劃高位精準減持之后,4月7日,宋都股份公告稱,現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下稱“董監高”)俞建午等7人自愿放棄2018年員工持股計劃實際出資份額所對應全部收益,并交由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處置,公司銀行賬戶已收到全部款項,共計2713.72萬元。上交所已向公司及有關責任人發出紀律處分意向書。一業內人士告訴新快報記者,不排除存在內幕交易嫌疑。記者昨日致電宋都股份證券公開電話,對方無應答。
回溯宋都股份的整個事情經過,宋都股份曾于今年3月中旬稱,要跨界參與鹽湖提鋰項目,但由于較大的不確定性風險,該公司三位獨董投出了棄權票,同時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關注。此次跨界雖不被看好,但股價17天內卻連拉12個漲停板,股價飆升期間,宋都股份僅發布異常波動公告和風險提示公告,但均未提示員工持股計劃減持安排。
3月23日宋都股份公告稱,2018年員工持股計劃的3302.87萬股股票全部賣出。當晚,宋都股份就收到浙江證監局的監管關注函和上交所的監管工作函。至此,市場出現“宋都股份無‘鋰’取鬧為套現?”的質疑聲。
浙江證監局表示,宋都股份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時和重大遺漏的違規情形。公司董事長、總裁俞建午,董秘鄭羲亮對上述違規行為應承擔主要責任,浙江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誠信檔案。
4月1日,據上交所披露,就宋都股份股價異動及風險提示公告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完整情況,上交所已向公司及有關責任人發出紀律處分意向書。此外,上交所對公司兩期員工持股計劃及擬墊資16億元參與阿根廷一鹽湖提鋰項目建設運營的相關問詢函,宋都股份表示未能對上交所問詢事項進行全部回復。
廣州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私募人士表示:“宋都股份能否湊齊需要墊付的16億元尚不清楚。而且高位減持不排除存在內幕交易的嫌疑。”資料顯示,宋都股份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2020年度其房產業務占比達97.1%,且該年凈利潤為3.52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40.08%;不過2021年預計虧損3億-4億元。
當前,資本市場法治基礎不斷夯實。新證券法大幅提高了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如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從原來最高可處以60萬元罰款,提高至1000萬元;對于作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虛假陳述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虛假陳述的,規定最高可處以1000萬元罰款等。(記者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