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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關于印發<安徽省醫療機構制劑和新增中藥飲片納入基金支付范圍品種名單(試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將133個醫療機構制劑(其中中藥制劑108個,化學制劑25個)、81個新增中藥飲片納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集時間至11月14日。
據悉,征求意見稿中稱,133個醫療機構制劑按乙類藥品管理,個人自付比例由各設區市醫療保障部門確定。81個新增中藥飲片,原則上參照甲類藥品管理,不設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對于部分價格較高的中藥飲片,各地可根據基金承受能力,確定個人先行自付比例。
納入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機構制劑,僅在限定使用醫療機構臨床使用或藥品監管部門規定的調劑范圍使用。各限定使用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醫療機構制劑的醫保支付標準。各限定使用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制劑品種、規格、質量標準、使用說明書等要求生產和使用醫療機構制劑。違反有關部門規定生產和使用的制劑品種,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醫療機構制劑名稱、劑型、包裝等需要變更的,由所在地設區市醫療保障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新增中藥飲片,由省醫療保障局向國家醫保局申請相應的中藥飲片編碼,并納入全省統一藥品目錄數據庫。省醫保中心及各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及時做好數據新增、變更、清理等維護工作。記者 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