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幫女郎一幫到底報道:李女士是長沙一家傳媒公司的女主播,上個月因奶奶意外去世,她向公司申請了休假4天回家奔喪,超過當月規(guī)定休假時長1天,讓她的工資被扣除了一大半,申訴時還被踢出工作群。請假前李女士被告知超過原有假三天要扣除保底工資,她認為自己只超出了一天,而負責人稱,公司規(guī)定是只允許一次性請假三天,超期便扣除保底工資,并表示“奶奶不屬于直系親屬,直系親屬也只有1-3天喪假”。 目前,雙方仍在就此事進行協(xié)商。
女子因為奶奶意外去世向公司申請休假回家奔喪,但由于超期,工資被扣除大半,申訴時還被踢出工作群。
負責人的解釋是:①沒有病假條;②沒有拍照或者視頻;③奶奶不屬于直系親屬,直系親屬也只有1-3天喪假。
以我“有限”的理解看,以上3條都是借口.
真的求求各個企業(yè)組織了,咱做發(fā)言前,能不能多站在人的角度思考下問題啊?
說出“奶奶不屬于直系親屬”這種話,這位負責人是戶口本上從頭到尾就他一個人嗎?
李女士是長沙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一名主播,10月11日,李女士得知奶奶病危。她向公司申請了休假4天回家奔喪,超過當月規(guī)定休假時長1天,讓她的工資被扣除了一大半,申訴時還被踢出工作群。11月7日,記者陪同李女士來到涉事公司,運營主管胥先生表示,此前李女士的工作態(tài)度消極。并且按照公司的喪假規(guī)定,奶奶不算員工的直系親屬,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批準的,但還給她批了這么多天假。(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