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號財經報道:據上海法治報報道,近日,上海,張爺爺和陸奶奶身體欠佳,均由子女照顧,早早就房產分配問題召開過家庭會議,房產份額四弟分40%,另外三姐妹各分20%。二女兒張某照顧住在醫院的張爺爺,母親每月支付7000元照料費。張某認為自己照顧父親最多,理應分得最多利益,后來張某欲強行住進父母家,掌握房子分配主動權。6月2日,母親怕張某私自處理房產,回家取走了房產證及戶口本。張某得知后,6月5日縱火燒了父母的房子,民警詢問時謊稱懷疑妹妹放火。11月18日,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張某犯放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之前上過熱搜,不知道為什么又上一次。
掃了眼內容,丟失內容挺多,重新發一次之前的重點:
第一,房產份額四弟分40%,另外三姐妹各分20%,這個分配比例一開始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第二,因為住的離父母最近,二女兒向母親提出申請照顧生病的父親,母親每月支付其7000元照料費。
第三,二女兒曾在群里發消息,“我要住進父母家,反正空著也是空著”,目的當然是掌握房子分配主動權。
而母親、大姐及三妹擔心其私自處理房產,一同回家取走了房產證及戶口本。
二女兒得知后,直接發消息警告:“別把我惹急了,大不了放火統統燒光,誰也別想!”
最后居然真的放火把房子燒了。
#女兒不滿房產分配縱火燒父母房#幾天前才上的熱搜,這次內容卻被刪減了。
原文如下↓劃重點
①分配比例一開始得到大家同意
②母親每月支付二女兒7000元照料費
③意圖私自掌握房子分配主動權
④放火后誣陷自己妹妹
任何理由都不是你放火的理由! ?
#女兒不滿房產分配縱火燒父母房#都在抨擊分配不均,我看后覺得基本是二女兒張某的貪欲和無知導致的,可惜如今新聞只要涉及女性,輿論風向就味道不對。時間線如下:
父母年老身體欠佳,均由四位子女照顧。
家中早早就房產分配問題,召開過家庭會議,商量好房產分四份,最小的四弟分40%,另外三位姐姐各分20%。
二女兒張某照顧住在醫院的張爺爺。母親每月支付其7000元照料費。
后來,張某認為自己照顧父親最多,理應分得最多利益。
于是張某欲強行住進父母家,掌握房子分配主動權。
6月2日,母親怕張某私自處理房產,回家取走了房產證及戶口本。
張某得知后,6月5日燒了父母的房子,民警詢問時,她謊稱懷疑是妹妹放的火。
11月18日,普陀區人檢院提起公訴,張某犯放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