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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亳州市在內,長三角歷史文化名城區域內歷史建筑保養維護工作,包括總體要求、巡查、保養維護實施、應急管理、消防管理和資料歸檔等,有了標準。
3月20日,在長三角三省一市市場監管局統一指導下,由上海、杭州、鎮江、安慶、亳州等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提出,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亳州市博物館、亳州市文物保護發展中心、亳州市城鄉規劃設計院等長三角區域14家單位共同編制的長三角歷史文化名城區域地方標準《歷史建筑保養維護規范》公告發布,成為長三角歷史文化名城建設領域取得的首個標志性標準化合作成果。
該標準結合上海、杭州、揚州、鎮江、安慶、亳州等市實際,針對歷史建筑保護地區發展水平不均衡、不規范、缺乏操作依據和標準等問題,規定了歷史建筑保養維護的總體要求、巡查、保養維護實施、應急管理、消防管理和資料歸檔等要求,為科學規范長三角區域歷史建筑保養維護提供指導,是國內開展歷史文化名城標準一體化建設的首次探索,對助力長江經濟帶和大運河文化帶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長三角相關城市將繼續以標準一體化為紐帶,圍繞歷史文化街區的建設與保護、城市小微濕地的生態修復與保護、傳統文化技藝的傳承與保護工作,積極推動更多的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名城所在地的發展改革、文化旅游、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通過共同研制區域標準,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等方式,為促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多的標準化力量。
記者 趙琳琳 通訊員 王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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