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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聯合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等多部門,開展全市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專項整治行動,降低招標投標經營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體合法權益。
通過本次整治行動,全面清理規范建筑業企業在工程建設中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對于存在違規收取或依規應返未返的,深入組織調查摸底,限期督促清理返還。
各地區、各部門按照“誰收取誰返還、誰主管誰監督”的原則,落實返還工作責任,5月底前,保留的四類保證金應退未退部分返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70%;8月底前,保留的四類保證金應退未退部分全部返還到位。任何單位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各類保證金。除四大類保證金,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設領域新設保證金。實習生 史傳琦 記者 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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