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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安全防護水平,減少非機動車道路交通傷亡事故,5月23日,阜陽交警發布了《關于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的倡議書》。
阜陽交警開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查處(資料圖)
阜陽交警倡議,廣大市民騎乘兩輪電動車時自覺正確佩戴頭盔,須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酒駕、不逆行、不闖燈”。廣大黨員干部和文明單位干部職工發揮模范引領作用,自覺遵規守法,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同時積極引導、勸導身邊親人、朋友騎乘二輪電動車時戴好安全頭盔。外賣、快遞、運輸、環衛等行業,以及各行政、企事業單位、教育部門在全市做表率,強化內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懲戒不文明交通行為,確保安全頭盔全覆蓋。
此外,交警部門還建議廣大市民重視頭盔質量安全,佩戴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佩戴頭盔時要把安全繩系到適當位置。
“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既是對個人生命安全的保護,也是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質的體現。”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請廣大市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戴好安全頭盔,爭做文明市民,攜手共建文明、安全、暢通的交通出行環境。
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自《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后,我市在城區多個路口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查處行動。同時,通過在各商業點、各重點路段路口發放宣傳單、播放視頻和海報宣傳等形式,讓群眾深入了解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車登記、通行與停放等方面的具體規定和注意事項。
此外,為進一步警示廣大交通參與者,從4月12日起,我市交警多次公開曝光了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截至5月24日,累計公開曝光8批次。
記者 汪文婕 特約通訊員 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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