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等部分規則正式施行。根據新規,債券質押式回購名稱調整為債券通用質押式回購,上交所逆回購交易門檻由10萬元降為1000元。調整后,滬深交易所的逆回購在申報門檻、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等方面保持統一。
記者關注到,目前,部分券商App交易頁面也已經根據規定作出調整。華泰證券表示,新債券交易規則及指引的發布,有利于完善交易所債券二級市場基礎制度建設,提升債券市場活躍度和交易效率,推動我國債市融合統一、高質量發展。
相比此前,國債逆回購(屬于新規中的債券通用質押式回購)滬市門檻大幅下調,與深市一樣,均為1000元或其整數倍。而原規定滬市是10萬元起,深市則是1000元起。另外,上交所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5,深交所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由原來的0.001變為0.005。(記者王楚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