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9月3日消息,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巴黎貝甜無證生產被罰”的回應,依據《食品安全法》法定最低幅度給予從輕處罰,并表示,案件尚在法定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權利救濟期間,企業可以通過法定程序提出異議。這一表態,對于輿情中的人心有一定的安撫作用。
今年4月,巴黎貝甜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被上海市場監管部門曝光。上海市市場監管局8月12日對巴黎貝甜面包店關聯公司上海艾絲碧西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及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罰款58.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巴黎貝甜利用其培訓中心制作面包,開始系自用,后向周邊社區售賣。這一處罰在公共媒體披露后,引發軒然大波。
在常規情況下,有關部門的處罰是師出有名的。食品安全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及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據報道,巴黎貝甜違法所得為5.85萬元,罰十倍確實是最低幅度。
但何以這么依法辦案,卻受到輿論批評?
很簡單,對于這一“秋后算賬”式的行政行為,網友普遍觀感不佳。甚至有不少網友因此對巴黎貝甜予以“報復性消費”,以示支持。
彼時的上海,一度由于保供環節中的問題,導致不少居民正常獲取生活物資比較困難,一時之間連可樂都成了稀罕之物。有些樓道里的鄰居在公共空間互相拿出“金子”般的食物贈送給需要的人,這畫面催人淚目,讓人難忘。在這種情況下,一家食品生產企業,開動機器,生產食物提供給居民,堪稱“為眾人抱薪”。其間,就算其有獲利之圖,人們也不會苛責。對這樣的企業開罰,且不說罰金多寡,終究是觸碰到了世道人心。
在那樣一個情境中,指責企業無證生產,許多人難以接受。試問非常時期,如何辦證?給過人家辦證的機會嗎?反過來想,若是政府部門能夠特事特辦,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風險評估的情況下,上門給企業辦好證,爭取多一點企業參與保供,豈不是能多化解一些群眾在日常生活方面的困難?
更重要的是,行政處罰法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若說巴黎貝甜有過,巴黎貝甜確實不能否認。但就“社會危害程度”而言,具體情況如何,公道自在人心。筆者相信,任何一個當時買到過巴黎貝甜食物填肚的有良心的市民,都不會調轉“腔口”訴說巴黎貝甜的不是,甚至認為它的那種行為嚴重危害社會。
何況,它的“功”,誰來論定?有關部門表示“辦案部門考慮了企業違法行為的持續時間、涉案金額等實際情況”,那么有沒有考慮到企業的初衷、道義、社會反響等因素或命題的存在?針對封控語境中的生產經營行為,有關部門的處罰不能不關切特殊背景和民意——行政處罰,既要看食品安全法,也得看行政處罰法不是?
如今,有關部門雖然沒有撤銷這一處罰或者降低罰金,但好在口風有所松動。而提醒企業可以依法尋求救濟,事實上開啟和擴大了一個相互溝通、相互“博弈”的空間,這是值得鼓勵和期待的。此事關注度非常高,希望有關部門能夠更積極主動審視和研判相關議題,給出一個更為合理、更受歡迎的處置之策,也希望更多的執法部門,能夠多多善待那些懷有一腔熱血的企業。疫情之下,它們真的不容易!(伍里川)
關鍵詞: 巴黎貝甜無證生產被罰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法 給予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