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號財經報道:劉某在公司電視購物直播欄目中擔任攝像師職務,長期站立及守候在攝像機旁的工作導致他雙側下肢靜脈曲張。2021年9月12日的一次直播中,劉某因身體不適,離開直播間13分鐘、靠墻坐地休息3次,公司以他“長時間外出及多次遠離機位坐下構成脫崗”為由決定與他解除勞動關系。劉某認為自己沒有明顯失職行為,遂將公司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劉某外出前已向現場導播、導演報備,且一直佩戴通話設備并與導播保持聯系,并無失職行為,不構成脫崗,涉事公司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判決其支付賠償金15萬元。公司不服上訴被駁回。
企業辭退員工哪些行為違法?【哪種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等相關法律知識,這份勞動合同防騙指南,8個問題的答案你一定要知道】 你的勞動合同上可能存在陷阱,身為“打工人”,一定要了解:①員工重病、醫療期內被強行辭退;②因末位淘汰制被解聘;③孕期、產期、哺乳期內辭退……通通違法!
網友稱:身體不舒服還不能休息下?這么上綱上線?這么沒有人性化的公司應該會倒閉!
#攝像師身體不適坐地休息3次被辭#看了一下整個過程,攝影師真的沒有啥問題。能不能對一點理解和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