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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譙城區人民法院消息,12月13日上午,亳州譙城法院采取“遠程庭審”方式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某然等人涉惡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10月以來,孫某然、宋某以請客吃飯、喝酒、給零花錢、幫小弟出頭等方式糾集社會閑散人員段某奇、關某浩、宋某揚、錢某浩、李某、趙某旺、武某、屈某龍、紀某杰、張某睿(13周歲)、 王某(15周歲)、 李某哲(14周歲)等人,通過有組織的實施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逐漸形成以孫某然、宋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為非作惡, 欺壓百姓, 嚴重擾亂當地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及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也充分發表質證意見,鑒于本案被告人數較多、案情復雜,控辯雙方將在審判長的主持下繼續庭審,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