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蔣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走出看守所后,他曾回到老家中學繼續學習,但也因此前的遭遇被部分同學歧視、孤立,最終無心學習,中考成績不理想的他后來去了當地一所職校。小蔣說,在職校期間,他同樣因心理壓力過大,最終選擇輟學,先后在當地從事過餐廳服務生、酒店服務生、網吧管理員等工作。據此前報道,小蔣時任班主任證實,案發前小蔣的學習成績在全年級中等偏上,數學成績尤其好。
“孩子的一生已經被改變了,無論賠償多少錢,也難以彌補這些損失。”12月14日,小蔣祖父蔣佑華對紅星新聞記者說,除了索取經濟賠償外,他們還要求吉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啟動追責程序,對相關辦案人員辦理錯案的行為進行追責或移送紀委監委。
#遭圍毆反擊刺傷3人男生申請國家賠償#,據上游新聞報道,12月14日,湖南吉首“初二少年遭15人圍毆反擊刺傷3人”一案當事人蔣華的祖父來到吉首市人民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從201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至2020年7月7日一審認定正當防衛判決無罪后被釋放,蔣華被羈押了11個月,共計336天。蔣華祖父向吉首市人民檢察院提出了近330萬元的索賠訴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3.7萬余元、喪失受教育權及青春損失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0萬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