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水平,引導規范市民養成文明騎行、規范停放的良好行為習慣,切實保障維護通行秩序和市容環境,近日, 市城管局、市文明辦、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發出《關于建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騎行人不文明行為分級懲戒機制的通告(試行)》,從3月1日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騎行人不文明行為將受到懲戒。
該通告適用對象為在我市市轄范圍內騎行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共享單車)的市民。懲戒行為包括騎行行為和停放行為兩方面,具體為騎行人不佩戴頭盔;騎行人闖紅燈;騎行人不按道行駛;騎行人違法載人行駛。騎行人未將車輛停放至指定共享單車停放點位;騎行人將車輛停放在道沿以下、消防通道、機動車道、綠化帶、盲道等有礙正常交通秩序的地點區域。
根據通告,將對騎行人不文明行為信息實時采集、落實對騎行人不文明行為的分級約束懲戒、定期公布公開騎行人不文明行為,多措并舉,引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騎行人摒棄交通陋習、文明守法出行。
記者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