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邵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fā)
《關于調整和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
使用政策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工作的通知》(銀發(fā)[2022] 254號)精神,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邵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邵金管字[2019] 1號)和《邵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操作實施細則》( 邵金管字[2021] 1號)進行部分調整和優(yōu)化,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最低可貸款額度
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shù)計算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xN倍數(shù),計算的貸款額度低于20萬元的可按20萬元核定,但不得超過按購(建)房屋情況及按借款人家庭收入情況測算的可貸款額度。
二、提高首套房貸款個貸倍數(shù)
1.連續(xù)按月繳存6個月(含6個月)至1年的繳存職工申請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按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shù)計算貸款額度,在原有“個貸倍數(shù)"(N)的基礎上,可增加為N+2,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 x(N+2)倍數(shù)。
2.連續(xù)按月繳存1年以上的繳存職工申請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按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shù)計算貸款額度,在原有“個貸倍數(shù)"(N)的基礎上,可增加為N+5,計算公式為: ( 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 x (N+5)倍數(shù)。
3.按上述方式計算的貸款額度均不得超過按購(建)房屋情況及按借款人家庭收入情況測算的可貸款額度及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額度上限。
備注:當前N=16, N倍數(shù)以個貸率確定,每半年調整一次。
三、放寬業(yè)務受理時限
繳存職工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以發(fā)證日期為準,兩年內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yè)務。
四、簡化租房提取資料,適當提高租房標準
繳存職工提供無房證明,即可辦理租房提取。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金額提??;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申請人不超過1000元/月、已婚申請人(含配偶)不超過1500元/月、生育二孩(含配偶)的不超過1800元/月、生育三孩(含配偶)的不超過2000元/月,未超過限額的,按照實際房租提取。
五、以上政策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來源丨 邵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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