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個省級新區——錢塘新區即將迎來為其量身打造的“基本法”,《杭州錢塘新區條例》將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共6章、29條、3600多字,聚焦先行先試、規劃建設、產業促進等8個方面,用法治為錢塘新區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以法為“光”
點亮前行航路
【資料圖】
6月26日,杭州專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杭州錢塘新區條例》正式落地。
目前,錢塘新區范圍與錢塘區行政區域不盡一致,經濟管理權限和社會行政管理權限不相銜接,造成錢塘新區行政管理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對保障和促進錢塘新區高質量發展帶來不利影響。《杭州錢塘新區條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了錢塘新區管委會職責和權限,錢塘新區管委會在錢塘新區范圍內、錢塘區行政區域外的其他區域依法行使相當于縣級的經濟管理權限和社會行政管理權限,在錢塘新區范圍內依法行使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經濟管理權限,為錢塘新區行政管理有法可依提供依據。
同時,條例也為全面實施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提供了廣闊平臺,著力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拓展“一類事”改革、便民服務“去中心化”改革、增值化政務服務改革等,進一步把功能區的扁平化、高效率和行政區的系統性、規范化優勢結合起來,確保辦事不出新區,努力做到全省服務最優、辦事最快、體驗最好,全面展示“最佳營商看錢塘”風采。
以法為“琴”
奏響先行先試
作為浙江省首個省級新區,錢塘新區承擔了加速推動制度創新和深化首創性、集成化、差別化改革探索的重任。為此,條例專章規定了保障、鼓勵先行先試的內容,為錢塘新區先行先試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條例中明確,因改革發展需要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部分規定時,錢塘新區管委會可建議制定機關作出相關決定,制定機關應當及時給予答復或者作出相關決定。
此外,錢塘新區管委會也可根據實際,提出需要授權或者委托的事項清單,按照法定程序報請有權機關批準。另外其可按照權限對錢塘新區內的各經濟功能區進行管理,并且建立容錯免責機制,為積極推進改革創新的單位和個人消除后顧之憂。
以法為“劍”
破局發展困境
錢塘新區作為杭州城東開發建設的重要區域,規劃控制總面積幾乎等同于原來杭州老城區的面積,同時也是全市產業用地供應大區,這對規劃編制和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杭州錢塘新區條例》的出臺,無疑是給這一困境帶來了一把以法治“破局”的利劍。
用足用好條例的法治支撐,積極向規劃要空間、要效益,努力以城市發展方式的轉變推動產業發展方式的轉變,是錢塘新區的下一步伐。圍繞“產業新城”定位,加快編制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謀深謀實“三區三線”方案拓展空間,完成12個城鎮單元詳細規劃修編,通過“增空間、優格局、提強度”,促進產業空間再集聚、產業布局再優化、產業能級再躍升;以區屬國資公司為主體,加快探索推進工業上樓,積極推出產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供應等多種供應方式,以及“工業+商業”等混合產業用地的供給,提高土地集約化利用水平,促進產城加速融合發展。
以法為“基”
筑牢產業磐石
在產業促進方面,錢塘新區肩負實現浙江省政府提出的“四大戰略定位”和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再造一個杭州工業”的重要任務,因此《杭州錢塘新區條例》對錢塘新區的產業發展導向、產業扶持、產業平臺建設、產業社區建設、科技創新和人才政策等方面分別作規定。
條例用四分之一的篇幅,為產業促進編織了嚴密的“保護網”,為錢塘新區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優化提升帶來發展新契機。比如,杭州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市級產業扶持政策和政府產業基金,優先保障錢塘新區優勢產業培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實現產業鏈、供應鏈有效銜接;錢塘新區管委會應當組織編制和實施產業社區規劃,在產業功能平臺、工業園區等建設功能復合、職住平衡、服務完善、宜居宜業的產業社區。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在“率先”上敢搶先機,在“前進”上肯下苦功,在“新路”上勇于探索,《杭州錢塘新區條例》將以法治力量,全面激活錢塘新區高質量發展“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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