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聚集資本市場多元化力量推動黃河流域發展,山東省、濟南市推動設立黃河流域發展產業投資基金(濟南)合伙企業(以下簡稱“母基金”)落地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基金規模100億元。
(相關資料圖)
母基金將圍繞落實黃河流域發展重大戰略,以培育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增長極為目標,以基金為紐帶整合資金、產業、人才、技術、市場和政策資源,推動產業強鏈、補鏈、延鏈,以基金力量服務山東省、濟南市新舊動能轉換和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
興證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母基金管理人,現就做好母基金參股子基金申報相關工作,發布本指南。
02
子基金設立相關要求
(一)子基金的定位
1.創投及產業類子基金。主要圍繞大數據與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與高端裝備、精品鋼與先進材料、生物醫藥與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進行布局。
2.城市建設、基礎設施類子基金。主要投向基礎設施建設、存量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城市更新等方向,重點投向濟南市及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的基礎設施類項目。
3.招商并購類子基金。圍繞濟南市和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支柱產業和重點產業鏈項目招引需求,以資本為紐帶聚集各類市場化資源,通過建立“一企一策、一項目一基金”的合作機制,為重大項目招商落地聚集各類要素支撐。
4.存量優化類子基金。重點圍繞山東省存量優質基金或主要投向山東省項目的存量優質基金進行接續和盤活。
(二)登記注冊及托管
子基金須注冊登記在濟南市,優先注冊于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托管銀行應選用濟南市當地擁有托管資質的商業銀行。
(三)出資比例
母基金出資單支子基金的比例一般不超過30%。
(四)認繳出資
原則上子基金管理機構及其關聯方認繳出資不低于子基金認繳總規模的1%。
(五)返投要求
子基金存續期內,子基金返投于濟南市的金額不低于母基金出資額的1.05倍。
子基金投資濟南市內的資金包括:
1.直接投資于市內企業的投資金額;
2.投資于市外企業再由市外企業將子基金資金投入到市內子公司的且切實用于經營或項目建設的,可置換為市內投資金額;
3.為支持市內企業走出去,開展全產業鏈投資,對投資到市內企業在市外控股子公司的,可按照控股比例折算為市內投資金額;
對于基金投資到市外企業的,以下情形可置換(折算) 為市內投資:
1.在基金存續期內,投資的市外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濟南市并承諾5年內不遷出的,可按基金實際投資額的2倍置換為市內投資;
2.在基金存續期內,投資的市外企業被市內企業收購 (限于控股型收購)的,或投資的市外企業通過設立子公司將主要生產研發基地落戶我市的 (子公司資產應不低于基金對該企業的投資金額),可按基金實際投資額置換為市內投資;
3.基金管理機構從市外引入重大科技成果或優秀技術團隊的,經基金管理機構申請、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可按照“一事一議”原則,按比例折算為市內投資;
4.基金存續期內,基金管理機構管理的其他基金所投市外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我市并承諾5年內不遷出的,可按基金實際投資額置換為市內投資。
03
子基金管理機構申報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子基金管理機構在中國大陸注冊,實繳資本或實際繳付出資不得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有較強的資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
2.子基金管理機構及管理團隊主要成員在3年內未受行政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的刑事行政處罰及行業自律組織的自律處罰;
3.子基金管理機構及其高管不得有因不誠信或不合規行為引發社會重大質疑或者產生嚴重社會負面影響且影響尚未消除的情形;子基金管理機構的實際控制人不存在監管部門高度關注的風險隱患;
4.子基金管理機構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須對所管理的基金出資,認繳出資原則上不低于該基金認繳規模的1%;
5.子基金管理機構或管理團隊需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項目投資經驗或相關行業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優先適用的情形
子基金申報機構除滿足本條(一)基本要求外,滿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1.山東省龍頭企業或境內外上市公司或以上兩者的關聯方參與子基金,且出資比例不低于20%(作為子基金管理人除外);
2.子基金管理機構已儲備多個可引入濟南市的項目,且至少有1個項目已與意向落地的區縣進行了深入對接且簽訂入區協議的;
3.申報基礎設施子基金的管理機構,應優先選擇熟悉濟南市基礎設施情況,具有較強的基礎設施基金的融資和退出能力的投資機構,濟南市區(縣)國資平臺權屬投資機構優先考慮。
(三)其他情形的適用
對于不適用優先情形的子基金申報機構,除滿足本條(一)基本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原則上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記且不少于5年;
2.累計管理規模不低于10億元;
3.管理團隊至少完成過3個以上投資成功并實現退出案例或管理團隊歷史有境內外上市項目,且具備良好的管理業績,管理團隊須具備基金從業資格。
04
出資程序
(一)基金征集。母基金管理人通過公開或對接征集、主動發掘等各種方式對接優秀管理團隊,擬申請母基金投資的子基金及子基金管理團隊向母基金管理人提交申報材料。
(二)投資初審。母基金管理人根據相關資料對擬參股投資子基金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三)盡職調查。初審通過后安排盡職調查,而后向各出資人投資觀察員提交投資事項材料,觀察員前置審核同意后,提請母基金投委會表決。
(四)投資決策。母基金投委會根據投資建議對擬投資方案進行決策,決策通過后,由母基金管理人組織實施投資。
(五)繳付出資。母基金管理人在收到子基金管理機構書面通知和其他相關材料后,向子基金繳付出資。
05
申報流程及要求
1.申報機構發送公司介紹至母基金管理人聯系郵箱報名。
2.母基金管理人在3個工作日內提供申報文件模板供申報機構填寫。
3.申報機構采取電子材料(可編輯版本)和PDF材料相結合的方式向母基金管理人正式提交申報文件。PDF版申報材料須為用印掃描件,且須加蓋騎縫章。申報機構應承諾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一致性負完全責任。
4.申報機構提交申報材料后,母基金管理人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5.母基金管理人聯系方式
郵箱地址:
xzjnhuanghefof@163.com;并抄送nihui@xyzq.com.cn;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倪 慧 ?1806061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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