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隨著晉江二手房交易增多,市場亂象也時有發生,個別中介發布虛假信息、炒作“學區房”等,導致一些業主和買主上當受騙,深受其害。記者獲悉,日前,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2021年泉州市住建行業中介機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整治方案》),決定在全市住建行業中介機構開展專項整治。
據了解,此次整治對象為全市范圍八類住建行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具體為:(一)施工圖審查機構:重點整治業主投訴的施工圖審查機構超時限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后仍然質量較差等行為。(二)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重點整治造價咨詢成果文件編制質量差等行為。(三)住建行業招標代理機構:重點整治招標代理成果文件編制質量差、招標設置“量體裁衣”條款等行為。(四)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點整治不符合法定資質標準要求、檢測記錄不完善、質量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行為。(五)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重點整治不符合法定資質標準等要求、鑒定行為不規范、質量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行為。(六)房地產經紀機構:重點整治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發布虛假信息、炒作“學區房”、逃避交易資金監管以及低價買入(承租)高價賣出(出租)房源等行為。(七)房地產估價機構:重點整治不符合分支機構設立條件擅自設立分支機構、迎合委托人要求高估或低估、估價師未到場查勘、估價師“掛證”等行為。(八)房屋征收服務機構:重點整治采取不正當競爭方式承攬業務等行為。
《整治方案》主要任務包括,嚴厲整治中介市場亂象。要加強中介市場檢查,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確保中介機構服務耗時長、收費高、質量差等亂象按時保質整改到位,切實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對整治情況不佳的機構予以約談并增加檢查頻次,對存在拒不整改、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嚴重損害人民利益等情形的機構依法依規予以查處。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做好案件查處、處罰信息的溝通和交流。加強中介機構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一是公布一批信用良好的企業,提供行政許可便利措施,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中優化檢查頻次,向社會服務對象進行排名推薦或在承接政府性投資項目上給予優先或優待。二是對信用不佳的企業,提高檢查頻次,對失信企業依法依規予以失信約束措施。三是加強聯合懲戒,對接相關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嚴重失信主體予以聯合懲戒,規范嚴重失信主體認定,及時將嚴重失信主體報至泉州市信用辦。
按照工作部署,此次專項整治活動6月16日至7月5日為自查自糾階段,7月6日至12月15日為清理規范階段。《整治方案》要求,各中介機構監管科室、單位和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要立足各自職能,突出重點、點面結合,全面開展住建市場中介機構專項治理,通過“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檢查、投訴舉報問題核查等方式,發現一批、曝光一批、撤銷一批、查處一批、規范一批中介機構突出問題,有效凈化中介市場秩序。
據了解,此次專項整治活動以提升營商環境為目標,全面整治住建行業中介機構服務耗時長、收費高、質量差等突出問題,提高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服務水平,健全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形成良好的市場氛圍,為住建行業中介機構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