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配租與租金補貼相結合,5年內5折租房。昨日,《廈門市加大新就業大學生等青年群體租賃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正式發布,重點解決新就業大學生等青年群體來廈5年內的過渡性居住需求。
意見有效期為5年。此舉有利于進一步加大新就業大學生等青年群體租賃住房的保障力度,促進我市引才、留才、聚才。
對象 30周歲及以下 今年首次來廈就業創業
此次政策保障對象為,2021年1月1日后首次來廈就業、創業且30周歲(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畢業生。經各區(管委會)認定的、符合產業發展需要的30周歲(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技術骨干人才可參照執行。黨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
申請對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來廈就業的,申請人應提供于2021年1月1日后與我市用工單位簽訂的用工期1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自主創業的,申請人應提供于2021年1月1日后在本市辦理的營業執照、辦公場所租賃合同等材料;申請人須按規定于2021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本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滿3個月;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與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
標準 配租面積每人不超40m2 租金補貼5000-8000元
意見明確了保障標準和方式,即采取“實物配租”與“租金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逐步過渡到“實物配租為主、租金補貼為輔”。
具體保障方式根據房源籌集情況給予調整。保障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實物配租標準,原則上按不超過40平方米/人的建筑面積標準,以實物配租房源項目市場評估租金五折配租給保障對象。房型以實際配租為準;租金補貼標準,各區(管委會)按照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滄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的標準發放租金補貼。
本意見可與本市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同步享受;本意見與各區現有人才房租補貼政策不一致的,按“補貼標準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方式 就近申請配租房源 自行租房有補貼
意見指出,實物配租運用市場化機制,通過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對已籌集的房源分批次面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申請。實物配租遵循就近分配原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實際工作所在地行政區就近申請配租;若所在行政區無可配租房源,可在相鄰行政區域內統籌調劑。鼓勵島內保障對象到島外居住,島外保障對象原則上不調劑到島內居住。若工作區域調整,可申請調整配租房源地點。
租金補貼方面,保障對象未享受實物保障且自行租房的,各區(管委會)按區域標準發放租金補貼。若申請人實際工作所在地行政區內尚有可分配的優惠房源,但申請人不選擇實物保障的,不得再申請租金補貼。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企業向保障對象提供五折租金實物配租的,優惠租金與市場租金的差額由財政補貼。
市住房局介紹,目前,我市正在著手意見實施的前期相關工作。申請受理的起始時間、辦事指南將后續公布。
政策咨詢電話:0592-2859106(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申請及配租流程
申請
申請人通過統一的信息服務平臺提交申請,全程網辦。
審核公示
由各區(管委會)負責審核,住房、公安、財政、人社、資源規劃、醫保、稅務等相關部門通過信息服務平臺為各區(管委會)審核提供數據支持。審核通過后,在各區(管委會)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配租發放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各區(管委會)組織實物配租;對申請租金補貼的,戶籍已遷入本市的按年發放,戶籍未遷入本市的每半年發放一次。
退出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人不再享受本意見優惠政策:
1. 已享受實物配租或租金補貼滿5年;
2. 申請人或配偶通過購房、繼承、贈予等方式已取得自有住房的;
3. 申請人及配偶享受本意見優惠政策后,在廈連續滿一年未就業的;
4. 無故空置6個月以上或出現轉租轉借違規行為的;
5. 已享受直管公房、拆遷安置房等住房優惠政策的;
6. 其他應退出的情形。(記者 高金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