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條件即可申請人才公寓,租金標準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市場租金的70%計取。8月2日,記者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了解到,經過借鑒其他城市先進經驗和廣泛調研座談,《關于做好鄭州市人才公寓配租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配租管理通知》)已經發布,且適用于鄭州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開發區、區縣(市)。
據了解,配租工作將按照“一網通辦、一次辦成”的原則,依托“鄭好辦”APP和市房屋租賃平臺進行,并規定了各主體職責。
那么,人才公寓申請條件如何規定?如何提交資料?需經過哪些程序?記者從鄭州市房管局了解到以下詳細解讀。
申請條件方面,享受鄭州市人才計劃支持的C類(地方級領軍人才)、D類(地方突出貢獻人才)高層次人才和青年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房產,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實物或貨幣化補貼保障,未承租公有住房和其他層次人才公寓,同時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未因違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關規定而被納入不良記錄,即可申請人才公寓。
申請人需登錄鄭州市房管局官網查看《配租管理通知》,填寫《鄭州市人才公寓租賃申請表》附件,并準備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或其他相關身份證明、學歷證書或經鄭州市頒發的高層次人才證書等相關證明,在配租公告規定的日期內,通過“鄭好辦”APP或市房屋租賃平臺提交申請資料。
據鄭州市房管局解讀,申請人才公寓分為申請、審核、公示、選房和入住等五個程序。除入住環節外,全過程都通過線上進行。
其中,審核環節由房屋租賃平臺對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自動評分排序,評分分為基礎分和附加分兩類,基礎分按照人才類別劃分,附加分根據來鄭工作年限、落戶情況和申請人工作單位與項目所在轄區是否一致分別加分。C、D類高層次人才不參與評分排序,符合申請條件應保盡保。
對于可能出現的分值相同情況,青年人才根據其在平臺上申請人才公寓先后時間排序,C、D類高層次人才根據人才認定批次先后時間確定選房順序。
同一批次認定的,以其在鄭州市繳納個人職工養老保險時間確定選房順序,未在鄭州市繳納個人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同類別、同批次的末尾選房。
《配租管理通知》明確,鄭州市人才公寓租金標準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市場租金的70%計取,人才公寓租賃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因就業、子女入學等原因需要調換房源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記者馮子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