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廣州市住建局召開關于印發實施《廣州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和《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新聞通氣會。據悉,兩個文件已于近日通過市政府常務會和市委常委會審議。未來五年,廣州將新增65萬套商品房,66萬套保障房,努力滿足和解決300萬人的住房問題。作為保障房中的新興事物,保障性租賃住房以60萬的體量占據絕對“C位”。
成績
“十三五”廣州保障性安居工程超過目標54.61%
在一線城市中,無論是租房還是住房,廣州房價是最為親民的。這與廣州不斷完善的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有著莫大關系。據統計,“十三五”期間,廣州住房保障體系覆蓋面擴大至新就業無房職工、來穗務工人員等新市民群體;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人才公寓等新類型陸續啟動,累計籌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含租賃補貼)8.89萬套,超過原定目標任務的54.61%。
全市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1.43萬億元,一手住房年均供應量和成交量均在10萬套左右,供應和成交規模總體保持均衡。2020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較2015年提高了2.44平方米,達到34.61平方米。
目標
新建商品住房65萬套
保障性住房66萬套
住有所居,才能留下人氣,令城市擁有源源不斷的活力。發布會上,廣州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成軍介紹,“十四五”時期,廣州樹立了三大目標:住房市場體系建設取得新成效,力爭供應新建商品住房65萬套;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再上新臺階,力爭籌建保障性住房66萬套,即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的比例基本為1:1;城鎮居住環境品質達到新水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力爭達到36平方米。
66萬套保障性住房中,含公共租賃住房3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共有產權住房3萬套。黃成軍介紹,廣州已經在用地和資金政策上制定了詳細的規劃,并且結合現有工作推進情況,分年度、分區域、分渠道予以細化落實。
保障
住房保障資金至少投入234億元
供地方面,“十四五”期間,廣州將力爭新增供應用于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含復建安置房)建設的住宅用地不少于2208公頃,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不少于2000公頃,保障性住房(不含復建安置房)用地不少于208公頃。同時,根據現有住房保障項目的梳理,住房保障資金至少投入234億元。
在年度安排方面,商品住房的供應逐年提升,其中,今年力爭供應商品住房12萬套;保障性住房則在前兩年加大籌建力度,以加快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其中,今年計劃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17萬套、公共租賃住房0.2萬套、共有產權住房0.6萬套。
在空間布局方面,結合各區人口、用地、住房等情況,將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發展目標分別細分到各區。其中,中心城區(含越秀、荔灣、海珠、天河)計劃供應10萬套商品住房和籌建21.42萬套保障性住房,南沙副中心和外圍城區(含白云、黃埔、番禺、花都、南沙、從化、增城)計劃供應55萬套商品住房和籌建44.58萬套保障性住房。此外,住宅緊跟產業,金融城、琶洲互聯網創新集聚區、白鵝潭、中新知識城、南沙等均是布局要點。
在籌建渠道方面,分別明確商品住房以及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的籌建渠道。
焦點
60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公租房有四點不同
綜覽“十四五”期間的供房計劃,今年新推出的60萬套體量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令人關注,保障房三大產品加起來總共66萬套,僅比商品房少5萬套。
今年6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提出要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這是國家層面第一次明確住房保障體系的頂層設計。黃成軍透露,關于22號文的起草,廣州此前也參與其中,并提供了寶貴經驗。“十四五”時期,廣州住房保障的核心就是把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不斷健全相關體制機制,切實增加小戶型、低租金房源供給。
目前,戶籍家庭公租房、新就業無房職工公租房和來穗務工人員公租房,是廣州公租房體系中業已成熟的三大產品。同樣都是出租,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區別?黃成軍介紹,主要存在四點不同。
一是性質不同。公租房屬于國家基本公共服務事項,是政府必須承擔起的兜底保障責任。保障性租賃住房屬于普惠性公共服務,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引導市場主體提供房源。
二是保障對象不同。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戶籍住房、收入困難家庭供應,有明確的收入和資產準入限制;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并優先保障新市民群體中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住房困難群眾,不設收入線門檻。
三是籌集主體不同。公租房由政府負責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政府給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
四是準入退出管理要求不同。公租房實行嚴格的準入退出管理機制。保障性租賃住房堅持適度政策支持,適度約束管理。
提出七種籌建渠道
推進土地不花錢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從供房計劃中,可以看到廣州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視。為了確保60萬套的目標實現,廣州亦提出七種籌建渠道:包括城市更新復建安置區配置中小戶型住房;存量房源整租運營;“工改租、商改租”;產業園區配建,其中產業園區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用房的用地比例,上限從7%提高到15%,引導集中規劃建設;集體建設用地新建;土地公開出讓新建,其中“十四五”期間每年商品住宅用地出讓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積總體上不低于總出讓建筑面積的10%;企事業單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等。
廣州提出,按照“(承租人)可負擔、(租賃企業)可持續”的原則,全面落實土地、財稅、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有效降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成本,同時,建立科學的租金定價機制,保障實現低租金,切實降低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成本。
在土地方面,推進土地不花錢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讓、租賃或劃撥等方式供應,其中以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的,應將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價格及調整方式作為出讓或租賃的前置條件,允許出讓價款分期收取。
在財稅方面,降低稅費負擔,爭取財政補助資金支持。在金融方面,加大信貸支持和債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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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可及的保障性住房有哪些?
目前,公共租賃住房的重點項目主要有石豐路項目3452套、嘉禾聯邊項目2400套、蘿崗中心城區項目(二期)1600套、石豐路項目(二期)計劃建設約1500套、原南方鋼廠項目(三期)計劃建設約2000套。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大項目主要有北山村項目2000套、鳳和村項目983套、長腰嶺項目629套、濱江東項目543套。共有產權住房的重點項目除了已經開展配售的南崗項目(榕悅花園)1866套外,主要有鴉崗(一期)項目2994套、新造項目4013套。
未來5年,廣州計劃通過七種籌建方式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間),其中,2021年計劃籌建17萬套(間),現已落實到300多個具體項目。截至2021年7月底,已完成籌建13.37萬套(間)。(記者王彤通訊員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