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第一個月,國內房企的銷售“成績單”如何?克而瑞研究中心的報告顯示,1月份全國百強房企中近9成出現同比下滑趨勢,更有近4成房企的降幅超過40%。業內人士透露,為提振房企信心,全國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新規已于近日出臺,能否挽回樓市頹勢有待觀察。
據克而瑞研究中心的報告,2022年1月百強房企中多數規模房企的銷售表現不佳,單月業績同比以及較2021年月均水平變動都有明顯下降。具體來看,1月份近9成百強房企的單月銷售業績同比降低,其中2成房企降幅在30%至40%之間,近4成房企降幅高于40%。其中,碧桂園1月實現權益銷售額363.6億元,同比下降9.81%;融創中國1月份銷售額約279.2億元,同比下降20.6%;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月實現合同銷售金額356億元,同比減少50.19%;中國奧園1月份銷售額為19.2億元,相對于2021年1月份的銷售額下降80.99%。
就在國內房企面臨市場陣痛期時,全國性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意見已于近日出臺。據悉,該管理辦法明確了預售資金監管的基本標準,對監管資金監管額度、交納范圍、取用條件等進行了明確。記者了解到,在2004版的《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所得款項應當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但是多年以來全國并沒有統一的預售資金監管規定,各地實行“一城一策”。
統計顯示,2021年8月份以來,全國已有天津、秦皇島、蘭州、上海、重慶、成都、北京、廈門等近20個城市陸續出臺相關文件,以加強對新建商品房預售行為的監管,維護市場交易的平穩運行。業內人士指出,此前由于各個城市的預售資金監管不一,爛尾樓、延遲交房等現象頻現,實現全國性的標準管理更有利于監管政策的實施。同時,記者還注意到新出臺的意見明確為“重點額度監管”,即當賬戶內資金達到監管額度后,超出額度的資金可以由房企自由提取使用,這無疑是對房企的利好,有利于緩解房企的資金壓力,未來更有可能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因企施策”,增強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的靈活性。(記者 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