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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合肥市教育局印發《合肥市市區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實施方案》,記者獲悉,今年體育考試有9個選考項目,考生須從九個選考項目中選取兩項,滿分60分。同時, 因傷、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
據悉,2023年合肥市區體育考試時間原則上4月底前完成,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將根據天氣等因素確定后另行通知。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學西藏班體育考試依據西藏自治區教育廳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考務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體育考試有9個選考項目,分別為:A. 50米跑;B. 坐位體前屈;C. 立定跳遠;D. 引體向上(男)/1 分鐘仰臥起坐(女);E. 擲實心球;F. 跳繩;G. 籃球運球;H. 足球折線運球;N.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考生須任選其中2項,選定項目后不得更改,選考項目填報時間另行通知。
體育考試總分值60分,每個選考項目各30分,計入考生2023年中考總分。各項目測試時以0分為起點。體育考試成績設4個等級:60~54分為A等級,53~48分為B等級,47~42分為C等級,41分及以下為D等級,作為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運動與健康”實證材料之一。
根據規定,因肢殘喪失全部運動能力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獲準免考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總分值的100%計入中考總分。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可申請全部項目免考或單一項目免考。獲準免考的考生,免考項目按照該項目分值的60%計分,參加考試項目以實際成績計分。
因傷、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由市教育局集中組織一次緩考,緩考時間原則上于體育考試后2周左右進行,考生不得改變選考項目,不得申請單項緩考。緩考期間,仍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須辦理免考手續,其體育考試成績按總分值的60%計入中考總分。記者 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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