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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陳某某開設賭場一案。法庭判定被告人陳某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2018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陳某某以營利為目的,將“XX體育”賭博平臺推廣給參賭人員劉某等人,并以1%的比例參與“XX體育”賭博平臺利潤分成。截至案發,參賭人員劉某等三人涉案賭資為人民幣1878158.65元,被告人陳某某非法獲利人民幣13723.28元。2022年7月7日,被告人陳某某主動投案至公安機關。
迎江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以營利為目的,伙同他人為賭博網站進行推廣,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獲利共計人民幣13723.28元,賭資數額累計人民幣1878158.65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陳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其自動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其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酌情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根據被告人的具體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態度,法院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法官釋法:網絡賭博案件因其隱蔽性而懲治不絕,網絡賭球更是近些年網絡盛行的一種賭博方式。因賭博網站多數架設在境外,國內犯罪分子主要是為賭博網站提供推廣,引導他人進行網絡賭博,這種“網絡幫兇”行為,造成很多參賭人員傾家蕩產,衣食無著,更有甚者走上了犯罪道路,嚴重損害了社會誠信和社會秩序,敗壞了社會風氣。本案中,被告人一邊通過微信群發布賭球勝負參考,一邊通過參賭人員輸錢而獲得分成,參賭人員即使競猜獲勝,賭博網站也會在其盈利部分按一定比例收取服務費,賭博網站及其推廣人員穩賺不賠,而輸的自始至終只有參賭者。
全媒體記者 周國慶 通訊員 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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