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重慶銀保監局發布關于印發《金融支持新市民安居樂業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通知,鼓勵區域內金融機構做好新市民創業就業、住房、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的服務。
《細則》明確了“新市民”范圍。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創業就業、子女上學、投靠子女等原因來到重慶城鎮常住,未獲得重慶當地戶籍或獲得重慶當地戶籍不滿三年的各類群體,包括但不限于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新引進專業人才、新退伍軍人等。
在創業就業方面,《細則》提到,商業銀行應完善新市民信用評估體系,優化新市民創業信貸產品,按市場化原則支持新市民創設小微企業,加大對返鄉入鄉創業企業、工商戶的信貸支持,鼓勵商業銀行通過降低貸款利率、減免服務收費、靈活設置還款期限等方式,降低新市民創業融資成本。在就業上,《細則》指出,商業銀行應加強小微企業“首貸戶”拓展和信用貸款投放,支持吸納較多新市民就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獲得信貸資金,增加普惠型小微貸款投放。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應健全完善與商業銀行合作的轉貸款業務模式,立足職能定位,加大對相關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
在滿足安居需求方面,《細則》明確,銀行保險機構應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商業銀行應在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購買、存量盤活、裝修改造、運營管理、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環節,提供專屬金融產品,應向專業化、規模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專屬信貸投放,在授信額度、貸款條件、審批流程及信貸規模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降低住房租賃企業資金成本。在滿足合理購房信貸需求上,商業銀行應切實貫徹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符合購房條件的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貸款標準,建立科學審慎的信用評估體系,對符合購房政策要求且具備購房能力、收入相對穩定的新市民,提升借款和還款便利度。此外,相關銀行應大力發展住房儲蓄業務,以“先存后貸”、“恒定低息”的特點降低購房信貸成本,精準滿足新市民中遠期購房的融資需求。
在助力培訓及子女教育方面,《細則》要求,商業銀行應加強政府、企業、院校合作,支持打造“政校企聯動,產教科一體”的職業教育新模式,優化產品和服務,探索通過地方政府補貼貸款利息等方式,依法合規地促進新市民提高技術技能,增強創業就業能力。相關銀行機構應加強國家助學貸款發放,切實幫扶家庭經濟困難的新市民子女就學。
在醫療養老方面,《細則》指出,銀行保險機構應發揮渠道和科技優勢,助力醫保部門深入推進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進一步便利新市民就近就地就醫。同時還應加大養老保障力度,銀行機構應合理滿足可持續發展、運營規范、市場口碑良好的養老、家政等相關服務機構的融資需求,推動增加養老服務供給,支持新市民在常住地就地養老。地方法人銀行、理財公司應積極研發符合長期養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點的養老理財產品及養老儲蓄產品,引導資金優先投向本地養老、健康產業。商業銀行應積極推動養老理財產品、養老儲蓄產品銷售試點落地,提升新市民認知度和接受度,拓寬新市民養老資金來源。(記者 孟凡霞 李海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