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的房屋面臨征收,作為租客能否獲得補償?租賃的房屋在面臨征收時,作為承租人,租客能不能獲得征收的補償?
首先,征收補償是指征收人對于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大家要明確這里是對房屋的所有人給予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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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2011年1月19日起施行)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關系中,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應當歸房屋有權人即出租人所有,承租人無權主張享有和分配。
房屋征收補償關系與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關系,房屋承租人只能根據房屋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主張不能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租賃合同到期后房屋被征收,租客其實依然可以獲得賠償。在租房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繼續使用,房屋的房東又沒有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當然,這時候你需要及時的支付租金,即使合同到期了沒有續簽,合同也是有效的。
只有租賃期限改為不定期合同,就是租賃的期限從有期限的合同,比如一年,兩年,三年,五年改為無固定期限的這種合同了,房主可以隨時終止你的合同,你也可以隨時終止租用的這個房子。那么,雙方依然存在著這種租賃的關系,租客依然在合法的擁有和使用房屋的情況。
因此,如果租賃的房子到期之后,租客依然在合法的使用,租賃的房屋也在正常地交納著租金,在這種情況下,房屋被征收時,租房人也就是租客就可以獲得營業損失和裝修相應的損失的補償。當然房屋價值的補償還是歸房主所有。
遇到了這種因為租房的原因造成了征收,能不能獲得補償,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遇到征收,比如說征收款跟租賃方無關,或者是雙方怎么分會在協議里約定清楚。如果約定清楚了,那就要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理,如果沒有約定清楚。沒有說這方面該如何去劃分,那就是因為誰產生的就歸誰所有。
承租企業,在企業征收過程當中依然可以獲得合法的補償,可以作為適格的主體,參與到行政補償,或者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當中來。但是,具體怎么參與,建議向專業的律師團隊進行咨詢。結合事實依據,適用正確的法律來參與到行政征收、行政補償或者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中來。
如果說走錯路只是覺得自己有理,但是沒有一個合適的途徑表達的,就不能很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律師團隊為企業主制定專業的辦案方案之后,企業主再決策下一步應當如何去做。
如果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對安置補償有異議,可以怎么做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難案件可免費分析。如果您沒有與該主管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咨詢征地拆遷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運用法律知識與主管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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