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提出六部分18項具體政策措施,加快建設建筑強省,全面提升工程品質和產業現代化水平。
優化建筑業發展環境,《若干措施》明確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推動建筑業企業掛牌上市、發行債券。
政府投資項目帶頭升級建造方式
升級建造方式是《若干措施》中的一大重要內容。在推進新型建筑工業方面,要求大力發展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優先保障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的生產建設用地,對政府投資項目明確裝配式建筑比例要求,帶頭應用裝配式建造方式。
智能建造也成為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方向之一。對此,《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在建造全過程的集成應用力度。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其他公共建筑全面采用BIM技術。
同時,《若干措施》明確要加強智能建造、“機器代人”等應用場景建設,推動重大產品集成和示范應用。企業購置、使用智能建造專用設備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
《若干措施》也強調綠色建筑發展。要推進既有民用建筑綠色化改造,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高于最低等級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要求。此外,要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生產應用,開展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推廣試點。
兩至三年培育300家專業領域龍頭骨干企業
為增強建筑業企業競爭力,培育龍頭骨干企業,《若干措施》提出實施建筑業企業培育計劃,制定重點扶持名錄,對名錄企業定期聯系和服務指導,爭取用兩至三年時間培育100家工程總承包以及300家專業領域龍頭骨干企業。
在支持建筑業走出去方面,《若干措施》強調推動粵港澳深度合作,要抓好粵港工程項目合作試點,推進粵港建筑業專業機構、專業人員資質資格及信用評價管理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為扶持開拓國內外市場,《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建筑業產業聯盟,聯合開拓市場,推動設計、施工、設備、技術和服務輸出。支持廣東省建筑業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境外承包工程業績可用于資質申報。
值得關注的是,《若干措施》還明確,要支持推動符合條件的建筑業企業掛牌上市、發行債券,鼓勵各地對上市的本地建筑業企業予以補助。加強銀企對接,引導金融機構開發適應建筑業特點的金融產品,為建筑業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在符合政策規定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簡化貸款手續,創新開展建材、工程設備、在建工程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和應收賬款融資等信貸業務。(記者孫綺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