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假期將至,為了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保持節日市場價格穩定,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9月16日對全市廣大經營者、行業組織發布提醒告誡書。告誡書要求,廣大經營者要誠信經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杜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實行明碼標價,經營者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必須依法實行明碼標價。
廣大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不允許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更不能利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同時,旅游景區要做好門票價格、導游講解和游樂設施等收費公示工作,嚴格執行優惠減免政策,不得強行銷售聯票、代收其他費用,嚴格規范景區經營攤位的價格行為,嚴禁欺客、宰客。
客運服務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維護客運市場的價格秩序,不得擅自提高票價,嚴禁利用節假日交通繁忙之際隨意要價和變相漲價。賓館酒店、餐飲等服務行業要做好明碼標價。價格如有變化的,必須提前公示告知消費者,嚴禁事后收取未標明的費用欺詐消費者。
東莞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將加強節日期間的價格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杜絕惡性價格糾紛事件發生,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穩定。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予以公開曝光。(記者余寶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