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亳州市住建局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向全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產業園區、學校、醫院、住房租賃企業等各類企事業單位征集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項目,旨在加快發展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
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的,原則上以建筑面積70平方米以下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市場價格的租賃住房。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堅持“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符合發展要求的項目將列入本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儲備計劃,經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建設、運營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稅費優惠、低息貸款、民用水電氣價格及土地、財政等支持政策。
征集項目的類型包括四類,其中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包括企事業單位閑置或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非居住存量房屋需為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土地且建設手續齊全的合法建筑,不存在查封登記、異議登記等限制轉移登記的情形。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原則上不得少于30套(間)且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閑置存量住房改造包括企事業單位所擁有的閑置存量住房改造。閑置存量住房需為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土地且建設手續齊全的合法建筑,不存在查封登記、異議登記等限制轉移登記的情形。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原則上不得少于30套(間)且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非居住存量土地新建包括利用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新建;利用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部分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最后一類為存量租賃住房納入,即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集中規模化運營的各類租賃住房等居住房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
據了解,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閑置存量住房改造和存量租賃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報主體應為房屋產權人或受其委托的實施運營單位。非居住存量土地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報主體應為土地使用權人或與其合作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住房租賃企業等其他市場主體。
申報主體可在2022年3月30日前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科申報項目意向,經認定納入我市年度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享受相關支持政策。
記者 劉景俠 通訊員 邵警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