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辛法院審結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1月至7月期間,被告人陳某承包安徽宏府門業(yè)有限公司和利辛縣潤天紡織科技有限公司鋼結構安裝,拖欠其招聘37名勞動者工資共計30余萬元。2021年8月12日,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陳某下達了《勞動保障監(jiān)察限期整改指令書》,要求陳某于2021年8月16日前核實并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在規(guī)定期限內,陳某收到整改指令后未對其違法行為做出任何改正。其行為已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發(fā)后,被告人的家人已支付被害人陳某鋒、王某、許某春、李某闖等人部分報酬,未取得全部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根據(jù)被告人陳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曾瑩瑩 楊皖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