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渦陽法院執行干警在蚌埠將長期“失蹤”的被執行人蔣某拘傳到案,并對其司法拘留15日。
2013年,蔣某在渦陽參與房地產開發向張某借款100萬元。到償還時間,蔣某總以各種理由搪塞。張某遂訴至法院,請求償還本息。由于蔣某拒不履行法律文書,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階段,執行法官對蔣某進行網絡查控,未發現有價值的財產信息,也無法聯系到被執行人,經調查得知,蔣某在小區開發中就開始“失蹤”,在渦陽法院有多起執行案件,均未主動履行,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蔣某戶籍地為合肥,且長期在外出差,居住地并不固定。
為更高效查找蔣某蹤跡,今年2月,渦陽法院通過與公安局協作,對蔣某進行布控。3月9日,公安機關反饋蔣某在蚌埠市某小區出沒,執行法官與法警立刻驅車前往,并在蔣某住所蹲守。3月10日上午,蔣某開門正欲外出,立刻被蹲守的執行干警控制,并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協助下,帶回了渦陽法院。
3月10日下午,蔣某因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送往渦陽縣拘留所實施拘留。
曾瑩瑩 張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