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離世,公婆卻將拆遷款據為己有,兒媳無奈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近日,在界首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的多次努力下,被執行人來到法院,將案款交給執行法官,一起共有財產分割案件圓滿執結。
侯某某和丈夫饒某某2014年6月登記結婚。兩人均是二婚,婚前均有一子,組建了一個再婚的四口之家。婚后,兩個人共同生育一個兒子,生活還算幸福。可沒有想到,2018年3月12日饒某某因事故意外死亡。
因為丈夫的突然離去,侯某某不得不為自己的今后做打算。她想到了2015年拆遷中,她和丈夫及公婆共獲得三套安置房和拆遷款182215元。侯某某提出,想要分割這筆拆遷補償,可公婆始終沒有答應。雙方協商不成,侯某某找到界首法院,希望通過法律途徑拿回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拆遷款。
2020年,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財產分割案,依法判決侯某某的公公婆婆支付侯某某334982元。
判決生效后,兩人并未履行判決書中確定的義務,侯某某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界首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李魁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中的義務,但兩年來被執行人遲遲未履行義務。
為了盡快執結該案,李魁近日通知雙方當事人到界首法院執行局進行調解。李魁從情、理、法多角度勸導雙方,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一次性給付侯某某312490元,她自愿放棄其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