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一起電動車失火致三人傷殘案。2020年4月,在安徽馬鞍山一棟住宅樓里,有電動車突然起火,樓上的祖孫三人被燒成了嚴重傷殘,事后當事人將電動車生產商等7方告上法庭。近日,當地法院作出終審判決,6方需擔責,共計賠償204萬余元。
2020年4月28日下午,馬鞍山市花山區的一棟住宅樓突發大火,現場濃煙滾滾,樓梯道完全被大火覆蓋,濃煙一直躥到了5樓。
事發時,家住四樓的陳女士和兩個孫女出于逃生本能,選擇下樓避險,卻在樓梯口遭到了嚴重的灼傷。祖孫三人被送醫救治,經鑒定全身瘢痕面積、面部、手部傷情構成六到十級傷殘。經消防部門鑒定,這場火災是由停放在樓梯間的其中一輛電動車電器故障引起的。隨后,陳女士一家人將電動車生產廠家、電動車銷售商、違規停放電動車的3位車主、物業以及社區7方告上法院。
這起案件最大的爭議焦點在于各被告均認為,家住四樓的祖孫三人如果不貿然采取下樓避險的方式,而是躲在家中,就不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后果,其自身也需要承擔責任。
最終,法院判定電動車生產者承擔60%責任,賠償122.4萬元;銷售商承擔20%責任,賠償40.8萬元;物業公司承擔10%責任,賠償20.4萬元;自燃電動車所有者承擔6%的責任,賠償12.2萬余元;另兩位車主分別承擔2%的責任,各自賠償4萬余元。目前,80%的賠償款已執行到位,傷者還在接受定期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