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職人員應模范遵守交通法規、社會公德,積極做電動三輪車治理工作的實
致全體公職人員的一封信
全體公職人員:
國家公職人員應模范遵守交通法規、社會公德,積極做電動三輪車治理工作的實踐者、倡導者和傳播者,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此,我們倡議:
一、遵章守法,做治理工作的實踐者。在市中心城區不駕駛、不乘坐電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燃油三輪車以及不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內以電力驅動的四輪車;主動處置在用電動三輪車,不占用公共停車資源、公共場所。
二、以身作則,做治理工作的倡導者。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做治理工作的示范者和文明交通的排頭兵。從自身做起并宣傳帶動家人、朋友遵守電動三輪車治理規定,共同營造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三、積極參與,做治理工作的傳播者。選擇綠色出行方式,提醒親朋好友樹立文明交通意識,做文明交通的宣傳員。
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努力,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駕文明車、行文明路、做文明人,為加快建設現代化美好亳州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亳州市公安局 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亳州市交通運輸局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