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關于合肥市“和美小區”創建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列入合肥市2021至2023年“和美小區”創建計劃,按照《合肥市“和美小區”建設驗收實施細則》考核85分(含)以上的住宅小區,市級每年安排獎補資金210萬元,縣(市)區、開發區按1:1的比例安排相應的配套獎補資金。
根據《通知》,具體的獎補標準為: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下的補助獎勵2萬元;總建筑面積10~15萬平方米(含15萬平方米)的補助獎勵3萬元;總建筑總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的補助獎勵4萬元。
獎補資金的發放共分為申報、審核、復核、撥付4項流程。其中,審核工作由小區屬地鄉鎮(街道、社區)及縣(市)區、開發區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并將符合“和美小區”建設標準的小區名單及相關材料上報市級物業綜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合肥市財政局將根據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獎補小區,一次性下達給縣(市)區、開發區財政部門。各縣(市)區、開發區財政部門配套的相應資金,與各縣(區)、開發區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主管部門共同撥付給符合創建目標的物業服務企業。
《通知》明確,補助資金??顚S?,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挪作他用,只能用于參與創建“和美小區”項目的建設。各級物業管理部門、財政及其他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存在違規分配或使用資金,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記者 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