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優先選用具備一定生活條件場所
近日,安徽省應急管理廳聯合省教育廳等13個部門,共同印發《安徽省受災群眾集中安置管理服務工作規范》(下稱《規范》)。為有序做好受災群眾集中安置工作提供參數規范,為全面保障集中安置群眾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撐。
優先選用具備一定生活條件的場所
《規范》指出,集中安置點選址要以安全為前提,堅決避開災害易發點、安全生產隱患點等區域,防止發生次生災害。優先使用現有人防工程、體育館、空置學校、社會福利設施、黨群服務中心等具備一定生活條件的場所。同時,科學合理布局,設置居住、洗漱、餐飲、文娛、管理等不同功能分區,完善周邊安全、交通等各類設施,精準保障。
《規范》明確,要加強基本設施保障,科學架設水電通信、消防救援和衛生設施,合理設置標志和場所設施,在硬件設施上全方位保障;食品、飲用水和住宿用品必須符合相關標準,充分考慮民族、文化習俗等,關注特殊群體需求。對于安置人數較多且預計安置時間較長的,安置點應設立醫療救護點和留觀室,配備應急藥品和防暑降溫藥品,安排醫務人員值班和巡診。
1000人以上的安置點應設立警務室
在管理人員配備上,此次也有最新要求。原則上每50名集中安置人員至少安排1名管理人員,實行24小時值守。50人以上的安置點,衛生健康部門需派駐至少1名醫護人員;100人以上的安置點,公安機關、食品監管部門需各派駐至少1名工作人員負責安全保衛、食品安全;500人以上的安置點,公安機關、衛生健康部門需各派駐至少2名工作人員負責安全保衛、醫療救助。
1000人以上的安置點,公安機關應設立警務室,派駐至少2名民警負責安全保衛;食品監管部門應派駐至少2名工作人員負責食品安全工作;消防部門應派駐消防隊員并配備消防器材;衛生健康部門應設立醫務工作室并派駐至少3名醫護人員負責醫療救助工作。
確保緊急情況下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資料圖)
《規范》提出,安置點要做嚴格值班值守,及時有效解決安置群眾問題需求,定期向集中安置群眾公布災情、救災工作進展、救災物資發放情況。安置點至少有1名災害信息員,及時了解災情變化和災害影響,做好集中安置點隱患排查、宣傳教育、信息接收和傳播、災害事故等應急信息報送工作。
同時,要按照崗不離人、24小時服務受災群眾的原則,統籌合理安排集中安置點工作人員的值班值守,并在醒目位置公布緊急服務電話及工作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等,確保受災群眾在緊急情況下能得到及時有效救助。(記者 謝蕾)